情侣之间买房分手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

情侣之间买房分手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

从法律角度看,情侣分手后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按份共有,增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若为共同共有且无法证明出资比例,则默认均分。若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举证共同出资或存在“以结婚为目的购房”的约定,否则无法主张增值部分权益。若是贷款购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可主张补偿。简而言之:看产权登记、看出资证明、看协议约定

不同购房场景下,增值部分怎么分?

场景1:房产证写两人名字
房子是两人共同署名,分手时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你出了60万首付,对方出了40万,且合同写明了比例,那么增值部分就按6:4分。但没写比例,法官按实际出资情况或双方贡献(一方负责装修)来判,甚至直接一人一半。

场景2: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最坑!男方出首付写自己名字,女方负责装修和还贷。分手时女方只能拿回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增值(还了20万贷款,房子总增值50万,补偿20万×增值比例)。但女方没留转账记录,连这部分都拿不到!所以一定要保留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

场景3:父母掺和进来的“合买”
男方父母出首付,小情侣还贷。房产证没写女方名字,分手时女方只能主张还贷部分补偿。但男方父母转账时备注“借款”,那房子和女方毫无关系!这种情况建议签个书面协议,写清楚钱是赠与还是借款。

4个血泪教训:情侣买房避坑指南

教训1:别把爱情当合同
太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结果分手时撕得更难看!哪怕再相爱,买房时也要签《共同购房协议》,写清楚出资比例、贷款分担、分手处理方式,甚至约定“若结婚则协议作废”。

教训2:转账记录就是命
首付、装修款、物业费…所有钱都要走银行转账,备注用途。千万别用现金或代付!有个案例中,女方用支付宝帮男友还贷2年,因为每笔都备注“房贷”,成功要回钱和增值部分。

教训3:小心“借名买房”陷阱
有人为享受首套房优惠,用对方名字买房。结果分手后,房子法律上完全属于登记方!除非能证明是“代持关系”,但这需要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强力证据。

教训4:增值计算有门道
增值不是简单按总涨幅比例算!首付100万(你出60万,TA出40万),贷款100万已还20万(你俩各还10万),房子从200万涨到300万。你的权益是:60%×(300万-200万) + 10万×(100万/200万)=60万+5万=65万。

情侣买房分手必看5大灵魂拷问

问题1:没领证一起还房贷,能分增值吗?
能!但只能分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房贷每月1万,你掏了5千,还了2年共12万,房子总增值50万,那么你可以主张12万×(50万/总房价200万)=3万,加上还贷的12万本金,合计约15万。

问题2:装修钱算不算进出资比例?
法律上装修不算购房出资!但是毛坯房装修后大幅增值,可以主张适当补偿。你花20万装修,房子多卖了30万,分到10-15万。关键要保留装修合同、付款凭证。

问题3:恋爱期间送的礼物,能抵房款吗?
基本没戏!你送对方10万手表,分手时说这算购房出资,法院大概率不支持。但你转账10万时明确说“这是买房首付款”,那有机会追回。

问题4:口头约定“房子算两人的”有效吗?
除非有录音或证人,否则无效!法律只认书面协议和产权登记。有个真实案例:男方口头承诺加女方名字,分手后女方起诉,结果因证据不足败诉。

问题5:分手时房价跌了,贷款要一起背锅吗?
要!房子买时200万,分手时跌到180万,剩余贷款150万。双方各占50%,不仅要平分亏损的20万,还要继续分担还贷责任。所以买房前得想清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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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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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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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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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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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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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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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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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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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