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债务清偿是债务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核心条款集中在第514条至第521条,明确规定了债务履行原则、清偿顺序、代位清偿等关键内容。法律既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规范了债务人的履行义务,特别强调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需遵循先到期先受偿有担保优先等清偿规则。
欠钱不还?民法典教你正确操作
遇到老赖别急着骂街,民法典给你准备了全套解决方案。可以友好协商,毕竟和气生财。小王借给朋友10万做生意,到期后对方说资金周转困难,这时候双方可以签个补充协议,约定分期还款或者用实物抵债。
要是协商不成,调解委员会是个隐藏法宝。全国现在有50多万个调解组织,去年成功化解了1600万件纠纷。有个做建材生意的张老板,被拖欠80万货款,通过商会调解要回了60%款项,剩下的签了分期协议。
的大招当然是诉讼。全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就超过200万件。记得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起诉,起诉前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有个典型案例:李女士通过冻结对方支付宝账户,3天就让欠款人主动还钱。
清偿债务必须知道的5个细节
第一,转账备注很重要!法院去年有个案子,被告坚称20万是赠予,幸亏原告转账时备注了借款,才被采信。
第二,以物抵债要公证。王先生收了两幅字画抵债,结果发现是赝品。当时做过价值公证,就能避免损失。
第三,混合债务处理。欠货款和借款,按民法典560条要先抵充费用、利息本金。
第四,担保人要盯紧。建筑公司老板用自己房产为工程款担保,结果公司破产后,债权人直接拍卖了他的别墅。
第五,企业债务别慌。深圳某科技公司破产时,通过债转股方案,把2亿债务转为30%股权,既保住企业又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人欠多笔债务,法律如何规定还款顺序?
民法典第560条,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以下顺序抵充:①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②利息;③主债务。债权人指定清偿某笔债务,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就可以优先适用。
Q2:过了3年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以不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民法典第192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反悔。有个真实案例:张先生7年前的借款,在时效届满后主动偿还了5万元,剩余部分仍需履行。
Q3: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392条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连带保证人则与债务人承担同等责任。新修订的担保司法解释明确,担保范围不包括违约金扩大的部分。
Q4:企业破产时债务怎么清偿?
按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清偿顺序为: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②职工工资社保;③税款;④普通债权。大型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率已达37%,某房地产公司通过保交楼方案实现债务重组。
Q5: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执行到位金额突破2万亿,现在还有网络查控系统,能直接冻结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有个案例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游戏账号,成功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