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企业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债务清偿顺序为: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普通债权。企业破产后要先发工资、再补税、还普通债主的钱。法律这样规定,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企业破产引发大规模民生问题。

破产企业的钱到底怎么分?

某公司破产后账上还剩100万,这钱怎么分?咱们举个真实案例: 某服装厂倒闭,法院清算时发现总资产500万,但欠了员工工资300万、供应商货款800万、税款50万,还有破产管理人费用20万。 按照法律流程: 1. 先扣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管理人工资、律师费)20万,剩下480万; 2. 全额支付300万职工工资; 3. 再补缴50万税款,还剩130万; 4. 用这130万偿还800万普通债务,供应商们只能拿到约16%的钱(130÷800)。 普通债权人血本无归,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听合作方要破产,连夜上门搬设备抵债。

你以为的优先权都是坑

误区1:有抵押就能全拿回? 房产抵押确实属于别除权,可以绕过清偿顺序直接变现。但要:抵押物贬值(房子跌价)、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者抵押手续有瑕疵(没做抵押登记),银行也要不到钱。 误区2:老板垫付的钱优先还? 很多企业主自掏腰包给员工发工资,想着破产时能优先拿回。但法律上这算股东借款,属于普通债权,排在最末位! 误区3:欠了十年的工资都能要? 职工债权保护期只有2年!某机械厂员工拿着8年前的欠条起诉,结果法院只支持最近2年的工资,老员工当场崩溃...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企业破产后,股东能分到钱吗?

答:想都别想! 股东属于剩余财产请求权人,清偿顺序排在所有债权人之后。只有一种情况例外:股东是公司债权人(借给公司钱),可以申报普通债权,但和供应商一样排在。

问题2:拖欠的社保和公积金算哪一类?

答:社保费用属于第二顺位(和税款同级),但公积金比较特殊! 最高法判例,住房公积金虽然法律规定由单位缴纳,但未被明确列入优先债权。某地产公司破产案中,员工追讨的300万公积金被判按普通债权处理,引发巨大争议。

问题3:破产前突击发工资算违法吗?

答:被撤销! 破产法32条,法院受理破产前6个月内,企业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无效。曾有个老板在破产前三天给亲戚发全额工资,结果被法院追回重新分配。

问题4:工程款和购房者权益怎么算?

答:工程款有超级优先权! 民法典807条,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优先于抵押权受偿。而购房者已支付全款,即便没交房也能优先取回房产,这就是为什么烂尾楼业主要赶紧起诉确权。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