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民法典最新规定解读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情形。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此范围的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以下情形不属于共同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单方大额举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非法债务(如赌博)。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主张权利时需在诉讼时效内提出,涉及虚假债务或恶意串通的,受害方可主张债务无效。财产执行阶段,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法院可执行个人财产,但需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确表示共同承担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一方事后通过书面、口头形式认可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子女教育、医疗支出、基本生活消费等)所负债务,原则上推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无需证明债务用途,但需证明债务金额符合当地一般家庭消费水平。超出日常需要但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企业),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无法证明,则按个人债务处理。
例外情形
若债务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 债务明显超出家庭合理开支范围
- 债务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 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
举证责任分配
债权人主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的,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符合家庭日常需要范围;主张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配偶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需提供反证。
建议涉及大额债务纠纷时,保留资金流向、用途凭证(如转账记录、合同、聊天记录等),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明确债务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
共同债务的偿还遵循协商优先原则。离婚时双方可自行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比例及方式,书面协议需明确具体条款。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能力、财产分割情况等因素判决偿还责任。对于债权人而言,离婚后的债务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认定共同债务的核心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购房、子女教育、医疗支出等,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或明显超出家庭合理开支的大额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举证责任由主张非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需提供银行流水、消费记录等证据链。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共同债务,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若一方存在恶意隐匿债务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多分财产或要求赔偿损失。建议离婚时通过征信报告、共同账户流水核查潜在债务,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名下债务由本人承担”条款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