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债务清偿顺序
《民事诉讼法》第50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8-510条,法院执行债务清偿遵循先到先得+特殊优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抵押贷款银行)优先受偿,是诉讼费用、工人工资等法定优先债权,才是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但要多个普通债权人申请执行,会按查封财产的先后顺序来排队分钱,就像超市结账时谁先排队谁先结账。
债务清偿的5个冷知识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某公司欠了员工工资、银行贷款和供应商货款,法院拍卖厂房后,钱先付了银行(抵押债权),再补发工资,剩下的才给供应商。这告诉我们三个重点:
1. 有抵押的债权人是VIP中P,哪怕欠薪也要先让位
2. 工人工资属于超级优先权,能插队普通债权人
3. 普通债权就像超市限时特价,去晚了毛都不剩
现实中还遇到过更戏剧化的场景:某老板被20个债主起诉,结果发现他的奔驰车半年前就被第一个查封的债主预定了。其他债主只能眼巴巴等着房产拍卖后的残羹剩饭。
千万别踩的3大误区
有人以为先起诉就能先拿钱,结果败诉后连执行资格都没有;还有人拿着没有抵押的借条,以为能分到豪宅拍卖款,发现连门卫室的铁门都分不到。最惨的是那些忘记申请财产保全的,眼睁睁看着债务人把房子过户给小三...
常见问题解答
Q1: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
就像火锅店排队,有VIP卡的(抵押债权)先进场,是孕妇老人(法定优先权),按取号顺序(查封顺序)进场。肉不够吃,后面的人只能喝汤。
Q2:工资和抵押债权哪个优先?
这要分场景:企业正常经营时,抵押债权优先;企业破产,最近一年的工人工资会插队到抵押债权前面,法律依据是《企业破产法》113条。
Q3:执行款不够清偿怎么办?
这时候就像分切生日蛋糕,优先权人先拿自己应得的份额,剩下的再由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100万执行款,抵押债权80万+工人工资30万,工人可以先拿20万,抵押债权人拿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