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指的是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向第三方主张的财产性权利。就是别人欠债务人钱或应履行的债务。老王欠你10万元,但老王手里还有李四签的8万元借条——这8万元就是老王自己的债权。法律特别规定这类债权在特定情况下(如代位权诉讼)可被债权人主张,成为破解三角债的关键法律工具。
欠钱的老王竟然也是个债主?
最近处理了个特别有意思的案子:做建材生意的张总被承包商拖欠200万货款,眼看要资金链断裂。我们调查发现,那个哭穷的承包商居然手握房地产公司的300万工程款债权!通过代位权诉讼,最终直接从房地产公司执行回了张总的200万。这就是典型的用债务人的债权讨债。
生活中这种三角债太常见了:你借给朋友的钱正躺在别人口袋里,公司应收账款被客户用来给其他供应商结账...搞懂债务人的债权,就像拿到了打开钱匣子的备用钥匙。
三招挖出债务人的隐藏小金库
第一招:查交易流水。去年帮餐饮店老板追债,发现债务人微信账单里频繁出现某连锁超市的转账,顺藤摸瓜找到一笔25万的进货押金债权。
第二招:看合同备案。处理厂房租赁纠纷时,在债务人办公室发现未履行的设备采购合同,追回被拖欠的38万预付款。
第三招:问共同熟人。有个老赖装穷三年,是他前员工透露,某公司还欠着他项目提成,这笔60万的债权最终成了还款来源。
这些债权不能碰!法律红线要记牢
1. 人身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款,就算债务人欠你钱,这个钱法院也不会让你动
2. 退休养老金: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基本生活保障,最多只能执行超出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部分
3. 专属债权:像版权收益、专利使用费这类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债权,债权人无法直接主张
4. 未到期债权:借条上写明年才到期的钱,除非债务人同意,否则不能提前主张
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人把债权转让给别人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去年有个案例,债务人把100万债权以20万低价转给亲戚,债权人成功通过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追回了这笔资产。
Q2:发现债务人的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追吗?
仍有机会!虽然债务人自己要不回来,但债权人可以通过发送催款函等方式重新激活时效。有个案子就是利用债务人名义向次债务人发律师函,成功延续了时效。
Q3:债务人的债权在国外能执行吗?
可以但程序复杂!需要先在国外取得生效判决,再通过司法协助程序执行。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尽早联系专业涉外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