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抚养费从哪个月开始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死亡次月起开始计算。张三5月15日因工去世,其家属的抚养费将从6月开始计发。这个规定考虑了办理死亡证明、工伤认定、社保手续等流程所需时间,保障了家属在突发事件后能尽快获得生活保障。
工亡抚养费计算全攻略
工亡家属最关心的除了赔偿标准,就是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到账。最近处理过的一个案例特别典型:李女士丈夫在工地意外身亡,公司拖了3个月才申报工伤,结果社保局还是从死亡次月开始补发了抚养费。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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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死亡次月起开始计算。张三5月15日因工去世,其家属的抚养费将从6月开始计发。这个规定考虑了办理死亡证明、工伤认定、社保手续等流程所需时间,保障了家属在突发事件后能尽快获得生活保障。
工亡家属最关心的除了赔偿标准,就是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到账。最近处理过的一个案例特别典型:李女士丈夫在工地意外身亡,公司拖了3个月才申报工伤,结果社保局还是从死亡次月开始补发了抚养费。这说明
每当工资卡里的数字没有按时出现,打工人最想问的就是: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甩手走人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答案很明确——可以!但有个关键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重点来了,这里的「未及时」在法律上指超过30天未支付,只是晚发三五天,还达不到「被迫离职」的条件哦。
前两天刚处理过一个案例:小王在广告公司干了8个月,连续3个月只拿到基本工资,提成部分各种理由拖着不发。他直接在工作群发了段60秒语音痛骂老板后走人,结果反被公司起诉擅自离职。这就是典型的「姿势不对」!正确的操作应该是:
最近收到不少网友私信问:天天加班到10点能直接辞职吗?公司算违法吗?作为打工人,谁还没经历过加班?但要是天天熬到深夜10点,这事就得较真了。《劳动法》第36条和第41条,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要是你每天固定加班到10点,正常下班是6点,相当于每天加班4小时,这已经踩了法律红线。更狠的是,公司没给加班费或者调休,还能主张经济补偿。所以别急着拍桌子走人,先收集证据,说不定能拿N+1赔偿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有个重大例外——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的,照样可以拿到补偿!这就好比虽然是你先提的分手,但对方早就犯了原则性错误,法律当然要给你撑腰。
第一种情况最典型:拖欠工资
遇到公司倒闭还拖欠工资,很多打工人最关心的就是:老板会不会被抓去坐牢?单纯的公司倒闭导致发不出工资,法人代表一般不会坐牢!但有恶意欠薪、转移资产等骚操作,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劳动合同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只有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特定情形,才会面临刑事责任。下面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讲这里面的门道。
去年老王开的服装厂倒闭,欠了30多号员工三个月工资。他主动把厂里剩下的20台缝纫机都卖了发工资,还去劳动局备案说明情况。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坐牢,反而被认定成良心老板。但要是他偷偷把设备连夜拉走卖掉,揣着钱跑路,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50条,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结清全部工资。来说,员工工作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工资结算必须在解除劳动合一次性付清,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合法收入。公司拖延或克扣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
很多人以为被辞退就是拿钱走人,但工资结算的坑可不少。有些公司会故意漏算加班费,或者拿绩效不达标当借口扣钱。这时候员工一定要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必要时直接怼一句:老板,劳动仲裁委见!
每次提到员工自动离职,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走的还能拿补偿?想啥呢! 但实际情况比大家想象中复杂得多。《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确实不享受经济补偿金,但有个关键前提——必须是员工自愿且合法的离职行为。员工是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拖欠工资、不缴社保)而被迫离职,或者公司用套路逼员工自己走人,这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上周刚处理过一个真实案例:某电商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自愿降薪协议,95后运营小王直接甩出《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成功拿到N+1补偿。这就是典型的被迫自动离职,公司以为员工自己走人不用赔钱,结果反被教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