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承担
《民法典》第919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关于法律后果承担问题,第930条明确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但责任划分远比法条复杂,关键要看是否越权代理、过错程度、指示是否明确三大要素。举个简单例子:你委托中介卖房,中介擅自降价10%成交,这个差价损失就得由中介承担。
这四种常见纠纷,90%的委托人都会踩坑
第一种:受托人擅自作主搞砸事情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王女士委托朋友代买学区房,结果朋友为拿佣金,私自买了非学区房。法院判决朋友全额赔偿差价损失。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越权代理,民法典171条,未经追认的越权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委托人给错指示背黑锅
装修公司老李就吃过这种亏:客户明确要求用某型号瓷砖,结果该型号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判客户承担70%责任,因为《民法典》第929条规定,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示行事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种:遇到第三方搞事情怎么办
张老板委托物流公司送货,结果货物被快递员调包。这种情况要分两层法律关系:张老板可以找物流公司赔偿,物流公司再向快递员追责。记住委托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直接找第三方索赔。
第四种:双方都有错怎么算账
最近有个网红带货翻车事件:商家提供虚假产品信息,网红团队也没尽到审核义务。法院按6:4比例划分责任。这种情况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委托人必看的5个救命锦囊
1. 签合同务必写明权限范围,最好加上超越授权需书面确认条款
2. 重要事项通过微信/邮件留痕,口头指示风险大
3. 定期要求受托人汇报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止损
4. 购买专业责任保险,特别是涉及大额财产的委托
5. 收到异常情况立即发书面函件,避免被认定默认同意
委托合同常见问题解答
受托人越权处理事务,委托人需要负责吗?
关键看是否追认。代购员擅自购买奢侈品,你收下物品并使用,法律视为追认,需要付款。立即明确拒绝,《民法典》171条,由受托人自行承担责任。建议收到越权行为3日内发书面异议函。
委托人指示不明确导致损失谁承担?
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去年有个典型案例:公司让员工尽快处理积压货物,员工低价抛售导致亏损。法院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指示过于模糊。建议重要指示要包含数量、价格、期限等要素。
受托人转委托给第三方合法吗?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要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委托权,要么出现紧急情况。代养宠物期间突发疾病,临时转送宠物医院是合法的。但随意转委托给无资质方,造成损失仍由原受托人赔偿。
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过错怎么处理?
按过失相抵原则处理。委托方提供错误资料,受托方未核实就使用,造成损失由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杭州中院有个案件,双方各承担50%责任,因为各自过错程度相当。
委托事项违法,合同还有效吗?
绝对无效!委托代考、洗钱等违法事项,《民法典》153条,合同自始无效。而且双方还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曾经有当事人委托他人虚开发票,双双被判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