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子买卖合同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三个条件:签约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举个真实案例:杭州法院判决中,张先生因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欺诈而无效。这说明只要不存在产权纠纷、签约人身份合法、交易流程合规,签房子买卖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三个条件:签约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举个真实案例:杭州法院判决中,张先生因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欺诈而无效。这说明只要不存在产权纠纷、签约人身份合法、交易流程合规,签房子买卖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221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预告登记原则上必须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这是因为预告登记涉及对不动产权利的预先限制,需要明确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法院协助执行),可由单方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正常交易中必须双方到场,强制执行的例外情况可单方办理。
最近接了个咨询挺有意思:小王买了套期房,开发商说要办预告登记,结果签约当天销售说开发商代表请假了,让小王自己先办。这种情况要是真信了,后面开发商一房二卖,小王哭都来不及!预告登记就像给你的购房合同装上防盗门,能有效防止卖家把房子再卖给别人。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房屋买卖律师费由基础服务费+浮动费用构成,全国平均收费在5000-15000元区间。费用受三大因素影响:①房屋所在城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普遍比二三线高30%-50%)、②产权复杂程度(如涉及遗产继承或共有产权需加收20%-40%)、③服务项目数量(全程代理比单项审查贵2-3倍)。若涉及房贷办理或二手房资金监管,律师还按贷款金额的0.1%-0.3%收取专项服务费。
最近有粉丝在后台急吼吼地问我:"老张啊,我这房子还着房贷呢,现在想出手到底行不行?"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这个事。《民法典》406条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正在还贷的房子在法律上叫做"抵押房产",原则上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是有权利限制交易的。但是!法律留了个活口儿——只要银行同意,你照样能卖房!简单说就是:房子可以卖,但必须先把银行的账平了。
现实中见过太多人一边还贷一边卖房,这里给大家盘盘最常用的三种套路:
《民法典》第5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贷款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双重法律关系。若想放弃已贷款购买的房屋,需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否则即使退房仍需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常见方式包括:协商解除合同、房屋转卖、司法拍卖等,但必须擅自断供导致被银行起诉并列入失信名单。
方案一:二手房转卖
找中介挂牌时要说清楚是"按揭房",现在市场上超60%的二手房都带着贷款。先签《房屋买卖合同》收定金,再用买家首付解押是最常见操作。但要:
《民法典》第209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但现实中仍有大量"无证房"在私下交易,这类交易的核心在于用合同约定代替物权登记。律师建议重点准备:原始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凭证、开发商交房通知书等能证明房屋来源合法的文件,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过户时间、违约责任、差价补偿等关键条款。
去年我帮朋友处理过一套安置房交易,卖家拿着拆迁协议就敢挂牌,买家冲着比市价低40%果断入手。这类交易火爆背后有三大推手:
最近收到好多粉丝私信问:"我家楼下架空层被物业改成收费停车场,这合法吗?"今天就给大家掰扯清楚这个法律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架空层的归属关键看两个指标:
第一看测绘报告:架空层面积被计入公摊面积,那产权就属于全体业主;要是没计入公摊,开发商保留产权。
第二看规划用途:购房合同附带的规划图纸要是标注了架空层属于公共区域,就算没算公摊也被认定为共有部分。这里有个冷知识:很多开发商会在前期把架空层算作"不计容面积",这样既能省土地出让金,后期还能偷偷牟利!
签完购房认购协议后突然反悔,是工作调动、资金紧张甚至是看中了更好的楼盘。这时候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交的定金和首付款还能要回来吗?《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认购协议属于"预约合同",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有义务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单方反悔,要承担定金被没收甚至支付违约金的风险!但是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钱甚至索赔。下面我们就用大白话聊聊这背后的门道。
去年杭州的小张就吃过亏。他在售楼处被销售催着签了认购书,交了20万定金。结果三天后发现隔壁楼盘单价便宜3000元,想反悔却被开发商扣了定金。法律上这种情况属于"购房者无正当理由违约",开发商有权不退定金。
《民法典》第586条和587条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卖方反悔不卖房,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甚至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法院只判返还定金本金+赔偿实际损失。
最近朋友小王就遇到糟心事:看中一套二手房,交了10万定金签了协议,结果房东听说隔壁小区涨价,转头就说“房子不卖了!”气得小王直跳脚。今天手把手教你怎么对付这种无良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