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房产打撤销权案例

《民法典》第538-542条规定,债权人发现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明显低价交易等方式转移财产损害其债权时,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在司法转移房产打撤销权案件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1.债务人在债权形成后实施财产转移;2.财产转移行为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明显降低;3.受让人明知损害债权人利益(有偿转让时)。这类案件常见于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企业债务纠纷等领域。

真实的房产撤销权攻防战

最近代理的一起案件特别典型:老王借给朋友张某300万做生意,后来张某生意失败,赶在老王起诉前把名下唯一房产以1元价格转给亲弟弟。我们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张某弟弟实际支付了200万房款,最终法院认定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成功撤销了这次房产转移。

转移房产打撤销权案例

这类案件最戏剧性的地方在于证据较量。去年有个案例,债务人把房子卖给刚满月的孙子,还做了正规网签备案。债权人通过调取监护人的银行流水,发现根本没有实际支付记录,最终让这个合法交易现了原形。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撤销房产转移?

答:抓住三个关键点:1.转让时间在债务产生之后;2.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七折是常见判断标准);3.受让人知道会损害债权人利益。把市价500万的房子300万急售,买家又是债务人的亲属,这种情况基本一告一个准。

问题二:发现转移房产后多久必须起诉?

答:记住两个关键期限:1.自知道转移行为之日起1年内;2.自转移发生之日起5年内。有个客户因为疫情耽搁了3个月,差点错过时效,好在用EMS邮寄催款函的时间证明了知情时间。

问题三:撤销权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答:必备四件套:1.债权凭证(借条/判决书等);2.房产交易合同;3.房产评估报告;4.资金往来凭证。有个案子我们通过对比转账时间和网签时间,发现买家在签约前就把房款转给了卖家的小三,这种证据链直接让法官当庭摇头。

问题四:撤销成功后房子怎么处理?

答:房产会重新回到债务人名下,但债权人不能直接获得房产。需要继续走执行程序,通过司法拍卖变现受偿。去年处理过一起案件,撤销转移后房子拍出高价,不仅全额清偿本金,连利息都覆盖了。

问题五:房子已经过户给第三人怎么办?

答:这时候要启动穿透式追查。A把房子转给B,B又转给C,只要每次交易都存在不合理低价,债权人可以连环撤销。我们曾办过连续撤销两次转移的案例,从第三人手中追回房产,这种操作特别考验律师的调查取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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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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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