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行使期限是1年还是5年

在法律实务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到底是1年还是5年,需要《民法典》的规定和案件性质来判断。
1年期限适用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5年期限则针对受胁迫、欺诈等特殊情形,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 依据来自《民法典》第152条,下面我们展开详细分析。

为什么撤销权会有1年和5年的区别?

法律对撤销权期限的差异化规定,本质上是为了平衡公平与效率。: - 重大误解(买错房子型号):当事人能较快发现,故设1年期限; - 受胁迫(如被威胁签合同):受害者长期不敢维权,故设5年兜底保护。 曾有案例:某开发商隐瞒楼盘周边建垃圾站的事实,买家2年后才发现。法院认定构成欺诈,但因超过1年期限驳回了撤销请求。可见,及时行动是关键!

撤销权行使期限是1年还是5年

常见操作误区:你以为的维权时间错了!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5年内都能撤销,其实大错特错!法律规定: 1.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1年(普通情形) 2. 从受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1年(胁迫情形) 3. 无论何时发现,行为发生超过5年则彻底丧失权利 :张三1月被欺诈签合同,1月才发现真相。虽然发现时未超1年,但自行为发生(1月)已满3年,仍在5年范围内,仍可起诉撤销。

撤销权期限常见问题TOP3

问题1:诉讼时效和撤销权期限是一回事吗?

完全不是!诉讼时效可中止、中断(通过催告重新计算),但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一旦过期权利直接消灭,法院会主动审查!

问题2:签合被忽悠,10年后还能撤销吗?

绝对不行!即使10年后才发现被欺诈,但因超过5年最长保护期,法律不再支持撤销。唯一的补救是主张赔偿,但合同本身已无法推翻。

问题3:撤销权期限能否通过协商延长?

不能!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私下约定延长都无效。曾有案例:双方协议约定2年内可随时撤销合同,但因超过法定1年期限,最终被法院认定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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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