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行使期限是1年还是5年
在法律实务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到底是1年还是5年,需要《民法典》的规定和案件性质来判断。
1年期限适用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5年期限则针对受胁迫、欺诈等特殊情形,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
依据来自《民法典》第152条,下面我们展开详细分析。
为什么撤销权会有1年和5年的区别?
法律对撤销权期限的差异化规定,本质上是为了平衡公平与效率。: - 重大误解(买错房子型号):当事人能较快发现,故设1年期限; - 受胁迫(如被威胁签合同):受害者长期不敢维权,故设5年兜底保护。 曾有案例:某开发商隐瞒楼盘周边建垃圾站的事实,买家2年后才发现。法院认定构成欺诈,但因超过1年期限驳回了撤销请求。可见,及时行动是关键!
常见操作误区:你以为的维权时间错了!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5年内都能撤销,其实大错特错!法律规定: 1.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1年(普通情形) 2. 从受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1年(胁迫情形) 3. 无论何时发现,行为发生超过5年则彻底丧失权利 :张三1月被欺诈签合同,1月才发现真相。虽然发现时未超1年,但自行为发生(1月)已满3年,仍在5年范围内,仍可起诉撤销。
撤销权期限常见问题TOP3
问题1:诉讼时效和撤销权期限是一回事吗?
完全不是!诉讼时效可中止、中断(通过催告重新计算),但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一旦过期权利直接消灭,法院会主动审查!
问题2:签合被忽悠,10年后还能撤销吗?
绝对不行!即使10年后才发现被欺诈,但因超过5年最长保护期,法律不再支持撤销。唯一的补救是主张赔偿,但合同本身已无法推翻。
问题3:撤销权期限能否通过协商延长?
不能!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私下约定延长都无效。曾有案例:双方协议约定2年内可随时撤销合同,但因超过法定1年期限,最终被法院认定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