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五百四十二条,债的保全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方式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其核心条件包括:1. 债务人存在主观恶意(如明知会损害债权人仍实施行为);2. 行为已造成或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3. 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后且未获清偿前;4. 债权人需通过诉讼方式行使;5. 撤销范围不得超过债权金额。这就像给债权人配了把法律放大镜,专门盯着债务人的可疑操作。
债主必备的后悔药:撤销权实战指南
想象张三借给李四100万,李四转头就把房子1块钱卖给亲戚,这明显在玩财产消失术。这时候张三就可以祭出撤销权大招。但要三个关键点:得拿到生效判决或仲裁文书,证明债权真实存在;要收集转账记录、买卖合同等证据链;要在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起诉,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5年。有个真实案例,某公司老板离婚时把股权全给前妻,债权人成功撤销了这份天价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