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还债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铁打的规矩: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最先支付,是员工的工资和补偿金,是国家社保和税款,才是普通债权人的钱。举个栗子,这就好比一群人排队领救济粮,孕妇、老人得先吃上,其他人再按规矩分。
破产清算就像分蛋糕:谁先拿刀谁后拿叉?
想象你开了个奶茶店倒闭了,设备卖了10万块。得付请律师处理破产的2万块(破产费用),补发拖欠员工的3个月工资5万元,补缴欠税务局2万的税款,剩下的1万块,20个供应商每人只能拿到500块。这时候你会发现,排的人连吸管都分不到。
股东借钱给公司?小心变成一名
有个老板自掏腰包借给公司50万周转,结果破产时想以债权人身份要钱。法院会拿着放大镜查账,发现这钱其实是注册资本没到位,直接判成劣后债权,比普通债权的受偿顺序还靠后。这就好比打麻将,老板想用自己的筹码换现金,结果被同桌人集体反对。
破产清算中的特殊操作指南
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有购房者付了首付没拿到房。法院创新判决:把购房者的债权单独拎出来,排在普通债权人之前。这种超级优先权就像春运抢票时的特殊通道,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调整排队顺序。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破产费用和员工工资哪个更优先?
答:破产费用永远是开路先锋。就像去医院要先付挂号费,处理破产案件的律师费、审计费必须先结清,剩下的钱才能开始给员工发工资。
问题2:股东借款能优先受偿吗?
答:九成九要排。除非能证明借款时完全按市场规则操作(签合同、算利息、按时催款),否则法院会认定是变相注资,直接打入劣后债权冷宫。
问题3:普通债权人能拿回多少钱?
答:这得看剩多少汤。破产财产还完前面的债务只剩10%,100万的债权就只能拿10万。极端情况下,连1%都拿不到,所以大额交易最好要抵押担保。
问题4:社保和税款哪个先清偿?
答:法律明文规定社保优先。欠缴的养老保险和税款存在,就像公交车上的老弱病残专座,社保永远有优先权。
问题5:个人破产也适用这个顺序吗?
答:深圳的个人破产试点确实参照了这个规则。个人申请破产后,先付清算费用,再赔人身损害赔偿金,是抚养费、赡养费,才是信用卡欠款这些普通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