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债务偿还顺序

当债务人资不抵债时,《民法典》第414条明确规定:已登记抵押权>已登记质押权>留置权>未登记抵押权>普通债权。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保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权益,张三用房产抵押贷款100万,李四持有未担保的借条50万,拍卖房产所得的120万需先全额支付张三,剩余20万才轮到李四按比例分配。

这些场景你肯定遇到过

去年处理过一起服装厂破产案,老板把厂房抵押给银行借了300万,拖欠30名工人工资合计80万。《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虽然工人工资属于优先债权,但银行的抵押债权仍排第一。最终厂房拍卖350万,银行拿走300万,工人分得50万,剩下的按比例给其他供应商。

法院判决债务偿还顺序

朋友王哥去年就吃了大亏,借给生意伙伴60万没要抵押物,结果对方破产时资产只够还抵押贷款。现在他逢人就念叨:当初要是让他拿车做抵押,现在至少能拿回30万!

这些坑千万别踩

上个月有个客户来咨询,借给朋友50万时只在借条写了用公司设备担保,结果设备被其他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优先执行。记住:动产抵押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去年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判例显示,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在清偿时被视为普通债权。

建议大家在出借大额资金时:1.要求房产等不动产抵押并办理登记 2.车辆等动产质押要实际占有 3.留存银行转账凭证 4.最好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去年深圳中院的判决支持了出借人关于律师费的诉求,帮当事人多追回8万元。

常见问题解答

抵押权和工资债权哪个优先?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在企业正常经营时,抵押权优先;但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破产法》规定职工工资在抵押债权之后、普通债权之前受偿。不过实操中抵押物变现款会先满足抵押权人,剩余部分才进入破产财产分配。

多个债权人怎么分钱?

举个实例:某公司资产200万,欠抵押债权150万,普通债权合计300万。法院会先全额支付抵押债权150万,剩余50万由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每人能拿50/300≈16.67%。

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去年杭州某案件,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正在低价卖房,通过诉前保全成功冻结房产。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交易,房产纳入执行财产。记住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没担保的债权能要回吗?

可以但要看运气。建议:1.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2.争取首封财产 3.关注债务人其他债权。上海某执行案件中,普通债权人通过冻结债务人对外应收账款,最终实现80%债权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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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