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抵销的债务,应都已届清偿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抵销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双方债务均已到期。A欠B的钱还没到还款日,而B欠A的钱已经到期了,这时候双方是不能直接互相抵销的。法律这样规定其实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防止一方利用时间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举个简单例子:允许未到期的债务被提前抵销,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就像你刚借出去的钱还没到还款日就被强行收回来,显然不公平。

双方抵销的债务,应都已届清偿期

债务抵销的三大实战场景

场景一:朋友间的三角债纠纷
张三借给李四5万元约定6月还,李四又借给王五3万元约定5月还。到了5月份,李四能不能用王五欠自己的3万抵销欠张三的债务?答案是不能!虽然王五的债务5月到期,但李四欠张三的债务6月才到期,时间没对齐就不能抵销。

场景二:企业间的连环交易
装修公司给酒店做工程应收30万尾款(验收后3个月支付),欠酒店客房费20万(每月结算)。装修公司想用应收款抵销房费,必须等到两个账期都到了才行。哪怕只差1天没到期,财务都不能直接划账抵销。

场景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债务处理
夫妻离婚时,丈夫主张用妻子应分得的存款抵销她婚前欠自己的借款。这时候要看两笔债务是否都到期:存款分割条件已成就,且婚前借款约定的还款期已到,才抵销。任何一方债务未到期,法院都不会支持抵销主张。

关于债务抵销的5个灵魂拷问

问题1:对方欠我的钱到期了,我欠他的还没到期,能强行抵销吗?
不能!这种情况就像拿明天的饭票付今天的账单。你借给朋友的10万到期了,但朋友借给你的5万还有半年才到期,这时候你只能先主张自己的10万债权,不能直接扣掉对方未到期的5万。

问题2:双方债务都到期后,还需要对方同意才能抵销吗?
分两种情况:是法定抵销(双方债务性质相同且无特别约定),到期后单方通知即可抵销;是约定抵销(债务类型不同),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你用应还的货物抵销对方应还的现金,就必须签书面协议。

问题3:发现抵销错误能反悔吗?
关键看是否完成法律意义上的抵销。只是口头说要抵销,还没实际履行,可以撤回;但已经通过书面通知完成抵销,或者实际履行了(账务已冲抵),原则上不能反悔。这就跟微信转账一样,发出前能撤回,到账后就难追回了。

问题4:主债务到期但利息未到期,能抵销本金吗?
可以部分抵销!你欠对方100万本金(已到期)加5万利息(未到期),对方欠你80万(已到期),你可以用80万抵销本金部分,剩下20万本金和5万利息仍需偿还。就像吃披萨可以先吃掉切好的单片一样。

问题5: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还能抵销吗?
特殊情况下可以!两个债务的诉讼时效都过了,当然不能抵销;但主动抵销的债务未过时效,被抵销的债务过了时效,只要对方同意抵销就有效。这相当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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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