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后再裁补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安排劳动者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按照工作年限×月工资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待岗期间仅发放生活费,则需按正常工资标准补足差额。员工待岗前月薪8000元,待岗期间每月发2000元生活费,计算补偿时仍需以8000元为基数。
被公司安排待岗了怎么办?手把手教你维权
去年我朋友小张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突然通知他回家待岗,每月只发最低工资的70%。三个月后直接发了裁员通知,补偿金按待岗期间的1800元计算。小张当场就炸了——他原本月薪可是1万2!后来我们帮他找到劳动仲裁委,成功按正常工资标准拿到了4.8万补偿。
这里要特别三个关键点:
1. 待岗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强制待岗违法
2. 待岗期超过30天可视为变相裁员
3. 补偿基数要包含绩效奖金等全部收入
5个典型问题答疑
问题1:待岗期间没上班,补偿金还能算全薪吗?
必须算!法律明确规定补偿基数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实际收入的平均值。就算公司只发生活费,仲裁时也能要求按正常工资补差。
问题2:公司说待岗不算裁员,这样合法吗?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待岗超过1个月且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直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北京某法院去年就有判例支持劳动者获赔2N补偿。
问题3:待岗后转外包岗位,能要补偿吗?
这种情况属于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记得保留岗位调整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主张公司未按原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问题4:补偿金要交税吗?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税。北京年平均工资是12万,补偿金在36万以内都免税,超过部分按20%计税。
问题5:公司拖着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主张延迟期间的工资赔偿。有个案例公司拖了3个月才开离职证明,被判赔员工2.4万元工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