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迟延履行金计算器

法院迟延履行金计算器是《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设计的专业工具,用于计算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金钱债务时应支付的惩罚性费用。通俗来说,就是欠钱不还的代价计算器。法律明确规定,迟延履行金=未履行金额×日利率×迟延天数,日利率采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2倍,最新司法解释明确统一采用1.5倍LPR计算。

这个计算器到底怎么用?手把手教你操作

上周刚处理完一个执行案件,当事人张三欠李四20万,判决书要求1月1日前还清,结果拖到6月30日才还。打开计算器只需要三步:
1. 输入本金20万
2. 选择起始日.1.2(从履行期满次日开始算)
3. 输入履行日.6.30
系统自动抓取这期间的LPR数据,瞬间算出要补缴的迟延金。当时张三看到计算结果直接傻眼——原本以为只是补点利息,结果多出近2万!

这些计算误区你正在犯

很多律师同行都踩过这三个坑:
• 把判决生效日当起算日(实际是履行期届满次日)
• 忘记分段计算利率(LPR每月20日更新)
• 漏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金和利息要分别计算)
去年有个案子,当事人因为没LPR从3.65%涨到3.95%,少算了37天的差额,执行阶段差点被对方抓住把柄。

法院迟延履行金计算器

常见问题Q&A

问题一:迟延履行金能超过本金吗?

当然可以!最高院有个典型案例,某公司拖欠500万工程款长达5年,迟延金累积到680万。法律没有设置上限,拖得越久雪球滚得越大,这就是法律设置的惩罚机制。

问题二:疫情期间能减免迟延金吗?

要分情况!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老赖,减免性为零。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记得准备三类材料:医疗证明、失业证明、企业审计报告,去年有个餐饮老板凭闭店审计报告成功减免了30%的迟延金。

问题三:计算器结果和法院不一致怎么办?

先别慌,重点检查三个数据源:
1. 央行官网公布的LPR历史数据
2. 法院文书记载的履行期限
3. 实际付款的银行流水时间
去年我们团队就发现某法院书记员误把15日履行期记成10日,通过调取送达回证成功更正了23天的计算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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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