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媳妇买房能不能收回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房产过户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房子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想要收回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赡养义务且受赠人未履行;2. 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3. 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获得赠与。公公婆婆给儿媳妇买房时明确约定"负责养老",但后期未履行义务的,可通过诉讼主张撤销赠与。

房子过户前VS过户后的区别

老张头去年给儿媳妇买了套婚房,装修完准备过户时发现小两口闹离婚。幸亏房子还没过户,他拿着购房合同直接去开发商那退了房。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赠与未完成",法律上叫做"诺成性合同未实际履行"。

但隔壁王婶就没这么幸运,她直接把房子过户到儿媳名下。现在儿子要离婚,儿媳妇说这是个人财产。物权法,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除非能证明是借款购房。建议老人过户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最好去做公证。

给儿媳妇买房能不能收回

这些特殊情况能要回房子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李阿姨给儿媳妇买房时说好要同住,结果过户后直接被赶出家门。法院调取微信记录发现确实有居住约定,最终判决撤销赠与。这种情况属于"附义务赠与",和普通送礼完全不同。

还有个更奇葩的案例:刘叔被儿媳伪造病历骗着买了房,后来发现根本没生病。这种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赠与,3年内都可以起诉要回。但要特别保留证据,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防坑指南:做好这3件事

第一招:签书面协议别怕难为情。把"养老送终"、"共同居住"这些条件写清楚,最好请律师拟订条款。第二招:选择附条件赠与公证,比普通协议更具法律效力。第三招:分期付款代替全款购房,约定生孙子后付尾款。

实在拉不下脸签协议怎么办?可以采取折中办法:只出首付款,让儿子儿媳自己还贷。房产证写两人名字,保留转账凭证。这样既表达了心意,又保留了部分主动权。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没签任何协议能收回房子吗?

答:已经过户非常困难,但存在这三种情况还有希望:1. 有录音/聊天记录证明是借款;2. 能证明受赠人存在虐待行为;3. 赠与人因赠与导致生活困难。

问题2:儿媳妇离婚会被分走房子吗?

答:关键看购房时间和资金来源。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儿媳个人名下,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3:贷款买房怎么处理最安全?

答:建议采取"父母首付+子女还贷"模式,保留首付款转账记录。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若婚姻关系解除,需返还首付款"。这样既保障出资安全,又不影响小夫妻感情。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