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承担主体认定_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合同约定技巧
一、为什么说“败诉方付律师费”是个技术活?
在法庭上打赢官司本应高兴,但很多人发现要回律师费比追讨本金还难。法律规定“谁请律师谁掏钱”是基本原则,但聪明的合同设计可以让对方在败诉时替你买单。这个看似简单的条款,实操中却藏着大学问——有的企业因为一句话多拿回几十万,也有人因表述不当白扔了诉讼成本。
二、法律给我们的"尚方宝剑"藏在哪?
《民法典》第1181条就像个百宝箱,明确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确定维权成本承担方式。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更是直接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