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执行本质上是权利义务的动态实现过程。但实务中超过60%的商事纠纷都源于合同履行环节,最常见的问题集中在五大雷区:条款理解偏差、履约行为瑕疵、风险分配失衡、争议解决低效以及证据链条断裂。这些问题轻则导致合作卡壳,重则引发百万级诉讼,企业主和法务人员必须重点防范。
一、白纸黑字写清楚,为啥还会扯皮?
去年有个建材供应商找我咨询,合同里明明写着分批供货,结果甲方在收到第三批货后突然停产,拒收剩余货物还要求赔偿。翻开合同一看,分批供货后面既没有标注批次数量,也没写终止条件。这种模棱两可的条款,在诉讼中就是颗定时炸弹。
建议大家在拟定合玩个大家来找茬游戏:
1. 所间节点必须精确到年月日
2. 数量金额要用大小写注明
3. 专业术语必须附带名词解释
记住,合同不是文学作品,写得越直白越安全。有个餐饮连锁企业老板甚至要求合同里不能出现及时尽快这种词,必须量化成24小时内3个工作日内,这招确实管用。
二、对方拖着不办事,只能干着急?
去年处理过一起软件外包纠纷,乙方程序员拿着30%预付款玩消失,发微信三天回一句在调试。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用履约进度条款反制:
• 约定分阶段验收(每完成20%功能交付一次)
• 设置逾期违约金(每日0.5%起步)
• 保留单方解约权(累计延迟超15天可终止合同)
有个做外贸的客户更绝,在合同里加了条直播履约条款——要求乙方每周在视频会议里展示工作成果,摄像头必须对着生产线,这招直接把履约率从60%拉到95%。
三、说好的合作,怎么变成互相伤害?
见过最奇葩的案例是两家婚庆公司合作,合同没写竞业限制,结果乙方员工偷偷把客户资源导给竞争对手。这种情况暴露了合同执行的三大漏洞:
1. 保密协议形同虚设(未约定泄密赔偿标准)
2. 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活动方案版权归谁?)
3. 突发情况应对缺失(疫情导致场地关闭怎么办?)
现在聪明企业都在合同里加黑天鹅条款,去年有个培训机构在合同中写明:如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线下课程自动转为线上,课时费按70%结算,成功避免了80%的退费纠纷。
【高频问题QA】合同执行必知三件事
Q1:对方总拿不可抗力当借口拖延怎么办?
A:不可抗力不是万能盾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去年有家工厂以原材料涨价为由违约,法院判决这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价格波动属于商业风险。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举哪些情况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等。
Q2:微信聊天记录能当履约证据吗?
A:电子证据现在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但要三点:
1. 必须保留原始载体(不能删聊天记录)
2. 要能证明对方身份(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
3. 关键内容要公证(重要协议变更建议线下补签)
有个真实案例,当事人靠微信里的OK表情包打赢了官司,但这种情况存在极大风险,重要事项还是得书面确认。
Q3:合同执行中发现被坑还能补救吗?
A:记住三个黄金维权期:
• 发现对方违约起1年内要主张权利
• 合同约定履行期满2年内可起诉
• 重大误解需在知道真相后90日内撤销
去年有个客户在对方违约2年零1个月后才起诉,结果因为超过诉讼时效直接败诉。关键时刻犹豫就会败北,该出手时别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