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误导签了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确实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消费者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还定金的!《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若销售方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如房屋产权问题、周边规划变更等)或夸大承诺(如承诺包租、学区资格等),导致消费者在错误认知下签订认购书,消费者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进而要求退款。

被销售忽悠交了定金?手把手教你维权

很多人在买房、买车或买课程时,都经历过销售员“画大饼”——嘴上说“随时可退”“不满意全额返还”,结果一签认购书,对方立马翻脸不认账。这时候别慌,记住这3步操作:

第一步:固定证据
赶紧把销售当时的承诺记录下来!微信聊天截图、宣传单页、带录音的沟通(提前告知对方录音更有效),甚至找现场其他消费者作证。对方说过“这房子带重点学区”,而实际并非如此,这就是关键证据。

销售误导签了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第二步:书面主张权利
别光打电话吵架!直接给开发商或商家发《解除认购书通知书》,写明“因销售误导要求退还定金”,用EMS寄出并保留底单,这是法律上的有效送达方式。

第三步:多渠道施压
做3件事:找消协投诉(电话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虚假宣传、咨询律师准备起诉。很多商家收到正式函件就会妥协,因为一旦被认定欺诈,要赔3倍定金!

关于退定金的5个高频问题

问题1:销售员口头承诺“不满意就退”,但合同没写能退吗?

能退!《民法典》第490条,口头承诺也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只要你能证明对方确实说过(录音、证人)。曾经有个案例,销售员承诺“买房送车位”,虽然合同没写,但消费者提供了录音,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车位费用。

问题2:签认购书时自己没看清条款,算不算被误导?

关键看商家是否尽到提示义务!认购书中用极小字体写的“定金不退”,或者销售员催促“不用细看直接签字”,这就涉嫌违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必须用显著方式提醒,否则无效。

问题3:开发商咬定“你自己签的字就要认”,怎么办?

直接甩出这两个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约就要担责。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哪怕合同写了“定金不退”,只要存在欺诈,条款就是无效的!

问题4:维权需要多久?会被拖好几年吗?

分3种情况:
- 协商退款:快的3天就能到账(曾有楼盘因怕影响声誉,当天退定金)
- 行政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30日内处理
- 法院诉讼: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成本更低的是网上立案,诉讼费50元左右。记住!一定要在知道被骗后1年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就难了。

问题5:已经过了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期限,还能退吗?

照样能退!很多人以为超过7天认购期就自动 forfeit 定金,其实这是个误区。法律上,消费者因被误导而延迟签约,责任在商家。杭州有个判例:消费者因发现楼盘隐瞒高压线规划,在认购期结束后第10天要求退款,法院依然支持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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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