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经济适用房法院如何受理的
《民法典》合同编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借名买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购买人必须符合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严格条件。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三点:
1. 实际出资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张三用李四名字买房,若张三本身没有购房指标,即便签了协议也被判无效。
2. 是否存在恶意规避政策行为?查实双方故意绕开限购政策,法院直接驳回起诉。
3. 房产实际权属如何认定?常见判决是房屋归名义购房人所有,实际出资人只能追讨购房款。
二、借名买经适房的那些坑,早看早避雷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王姐用亲戚名额买了套经适房,结果亲戚反悔要独占房产。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亲戚所有,王姐只能拿回40万购房款。但这时候房价都翻倍了,王姐肠子都悔青了。
这里涉及三个关键点:
合同效力认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交易,私下签订的代持协议被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证据链完整性。实际出资人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装修凭证等全套证据,很多案例就败在证据不足。
再者,执行风险。即便胜诉拿到债权,名义购房人没钱还款,法院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三、灵魂拷问:这房到底归谁?
遇到这类纠纷,法官判案思路很明确:先看资格,再看协议,看贡献。有个案子特别典型——
北京案例中,李某用王某指标买房,5年后王某想收回房子。法院发现李某本身具备购房资格,最终判决房屋归李某,但要补缴土地收益金。这告诉我们,自身资格达标才是翻盘关键。
不过这种案例是少数,多数情况是出资人既没资格又签了无效协议,房财两空。
四、必看!借名买房经适房5大生死劫
1. 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
错!协议因违反政策无效。上海某案例中,双方签了公证协议仍被判无效,因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 偷偷过户行得通?
经适房未满5年禁止过户。有人伪造材料过户,被判刑的案例都有。北京朝阳区就有个中介被判3年。
3. 假结婚买房更安全?
风险系数爆表!不仅要处理离婚析产,还涉嫌诈骗。深圳去年刚判了个假结婚买房的案子,当事人被追缴全部差价。
五、借名买房经适房灵魂5问
问题1:借名协议被认定无效,钱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但!北京二中院判例显示,出资人明知违规仍操作,被判承担30%过错责任。
问题2:已经住进去10年了,还能被收走吗?
真有!武汉洪山区案例中,住建局发现购房资格造假后,直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收回房屋。
问题3:房贷是我还的,能要回房屋增值部分吗?
最高法判例明确:增值部分一般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名义购房人存在过错,可以主张部分赔偿。
问题4:私下签的补充协议有效力吗?
所有协议的基础都是主合同有效。主合同被认定无效,补充协议跟着失效,这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问题5:拆迁补偿款归谁?
归产权证登记人。北京通州有个案例,出资人住了20年,拆迁款全归名义购房人,法院判决依据就是物权登记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