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出资比例贷款多少
最近后台收到好多粉丝提问:"准备结婚买房,两家出钱比例怎么算?贷款写谁的名字?万一以后闹矛盾咋分房?"今天就从法律角度给你们一次性讲清楚!
《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买的房不管写谁名字,原则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个大前提——钱从哪里来很重要!是婚前某一方自己全款买房,就算婚后加名,离婚时法院也会重点看出资证据。要是两家一起凑首付,哪怕比例是三七开,只要在婚后购买,就算共同财产,但分割时会考虑出资贡献度。
最近后台收到好多粉丝提问:"准备结婚买房,两家出钱比例怎么算?贷款写谁的名字?万一以后闹矛盾咋分房?"今天就从法律角度给你们一次性讲清楚!
《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买的房不管写谁名字,原则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个大前提——钱从哪里来很重要!是婚前某一方自己全款买房,就算婚后加名,离婚时法院也会重点看出资证据。要是两家一起凑首付,哪怕比例是三七开,只要在婚后购买,就算共同财产,但分割时会考虑出资贡献度。
协议签字生效后,原则上法院不会支持任意反悔行为。《民法典》第143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合同无效、可撤销或违约救济的情形(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否则单方反悔需承担违约责任。
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签了字就不能反悔”,但实际上法律给反悔留了“后门”。老张签了购房协议后反悔,他能证明签合被中介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欺诈行为),法院就支持撤销合同。再小王借款合同里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利率4倍,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法院也会判定无效。
遇到欠债人卖房逃债,法律可不是吃素的!《民法典》535条和538-539条,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恶意交易行为。发现欠债人故意低价卖房或转移财产,15天内就能向法院申请撤销权,还能要求查封新房款。关键是动作要快,证据要全!
去年有个案子,老张借给朋友80万做生意,结果对方偷偷把市价300万的房子200万卖了。我们团队介入后,先冻结了买家账户,拿着转账记录和购房合同去法院,成功把差价100万执行回来了!记住这3步:1.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2.收集卖房证据链 3.起诉主张撤销交易。
很多准备在上海买房的小夫妻都会纠结一个问题:买房时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吗?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房产登记方式和婚姻财产制度来分析。
《民法典》规定,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则必须双方签字确认;若登记为按份共有或单独所有,则只需产权登记方签字。但要!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收入),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仍主张产权权益。从风险防范角度,建议夫妻共同签字。
现在年轻人买房,经常遇到各种特殊情况。我有个朋友小王,去年刚结婚,最近看中浦东一套二手房。因为老婆正在国外出差,中介拍着胸脯说:"你一个人签字就行,回头补个委托书"。结果过户时才发现,交易中心要求必须本人到场或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差点耽误了交易。
《民法典》物权编第297条规定,不动产或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公积金贷款作为购房资金的一种形式,在法律上允许按份共有。只要购房合同明确约定产权份额,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实现多人按比例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按份共有,但需满足政策条件和程序要求。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是兄妹,想合买一套房,小王出60%首付,小李出40%。两人希望公积金贷款也能按这个比例分担。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分三步走:
离婚后能否修改购房合同,要看合同的性质和签署情况。《民法典》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属于双方协议,离婚本身不会自动导致合同内容变更。但购房合同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合同中的购买人信息、产权比例等内容。若开发商或第三方同意变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修改合同是可行的。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 原合同未履行完毕;2. 双方协商一致;3. 不损害他人利益。
直接上结论:房贷一旦放款后,不还款的情况下钱是不退回来的!从法律角度看,房贷合同是受《民法典》保护的借贷关系,银行放款你已经拿到购房资金,而还款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中途断供,银行不仅不会退钱,还拍卖你的房子来抵债,甚至让你倒贴钱。
很多人误以为房贷像租房押金,不租了还能退。银行放贷的本质是“借钱给你买房”。举个栗子:张三贷款200万买房,银行已经把200万打给开发商了,这时候张三就是欠银行200万+利息。就像你找朋友借了10万块,钱花完了却说“我不还了,你把钱退给我”一样离谱。
很多人在买房时都会疑惑:“律师费到底该不该交给业主?”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买房律师费并不是必须交给业主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律师服务费应由委托方(即实际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谁请的律师谁掏钱,这笔费用和业主本身没有必然联系。
真相一:律师费本质是服务费
在法律实务中,女方事前同意事后反悔的情况需要分场景判断。《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核心要件是"违背妇女意志"。若双方在清醒状态下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单纯的情感反悔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若存在事后发现被欺骗(如隐瞒婚姻状况、虚构身份)、醉酒无意识、遭受威胁胁迫等情况,即便事前同意也被认定为非真实意愿表达。
有个真实案例特别典型:小情侣在酒店亲热时女生明确说"可以",事后却报警称被强奸。经调查发现,男方在过程中偷偷摘掉避孕套,这属于"性欺诈",法院最终认定构成强奸。这说明法律认可的同意需要具备三个要素:清醒认知、自由意志、行为同意。就像网购下单后还能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要是卖家发假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