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撤销的情形

抵押权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410条,抵押权撤销主要发生在主债权消灭、抵押权登记存在重大瑕疵或当事人主动放弃权利等情形。通俗来说,当欠款还清了但抵押登记没注销,抵押合同本身不合法,或者抵押物都消失不存在了,这时候抵押权就应当被撤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要避免空头抵押长期影响财产交易安全。

这5种情况会让你的抵押登记作废

最近有个朋友刚还完房贷,银行却迟迟不给办理解押手续。这种情况其实已经符合抵押权撤销条件了,因为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下面给大家说几个生活中常见的案例:

1. 还完贷款银行装失忆

张先生把房贷还清半年了,每次找银行办理解押都被各种理由拖延。《民法典》第393条,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应当一并消灭。这时候张先生可以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强制撤销抵押登记,还能要求银行赔偿造成的损失。

2. 抵押合同竟是阴阳合同

李女士用房产为朋友公司作担保,后来发现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差了50万。这种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抵押合同,《民法典》第146条属于无效合同,抵押权自始不成立,李女士可以直接申请撤销登记。

3. 抵押的房子被拆迁了

王大爷的老宅被列入拆迁范围,但抵押给银行的房子突然变成补偿款。《民法典》第411条,抵押财产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时,抵押权消灭。这时候王大爷可以拿着拆迁公告直接办理抵押撤销手续。

4. 债权人主动放弃权利

某公司老板用厂房抵押借款后,与银行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银行在协议中明确放弃抵押权,但忘记办理注销登记。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可以直接依据书面协议要求撤销抵押登记。

5. 抵押登记超过时效

刘先生20年前帮人担保的借款,债权人至今未主张权利。《民法典》第419条,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时候刘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确认抵押权消灭。

关于抵押撤销的4个灵魂拷问

Q1:主债权消灭后需要主动申请撤销吗?

必须的!虽然法律上抵押权自动消灭,但登记系统不会自动更新。建议债务人在还清贷款1个月内办理解押手续,否则会影响房产交易。最近有个案例,买家因为房屋存在历史抵押登记,多花了3个月时间才完成过户。

Q2:抵押物部分毁损能撤销抵押吗?

要看情况。抵押的房子被烧毁一半,剩余部分仍能保障债权,抵押权继续存在。但是整栋楼被夷为平地,且没有保险理赔等代位物,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Q3:虚假抵押登记怎么处理?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某男子伪造妻子签字办理房产抵押。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确认抵押无效,向公安机关报案。《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抵押合同。

Q4:银行不同意解押怎么办?

准备好还款凭证等证据,先向银保监会投诉。30天内未解决,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必要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去年杭州就有成功案例,法院判决登记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强制解除抵押。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