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合同担保人的责任可不是随便签个字那么简单。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模式,前者是等债务人彻底还不上了才轮到你掏钱,后者是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你要钱。但现实中90%的担保合同都藏着连带责任四个字,很多人签字时根本没到这个致命细节。
担保人血泪史:从签字到卖房的全过程
朋友找你担保20万贷款时,你觉得就是走个过场。但三个月后银行突然查封你账户,你才知道债务人早就失联了。这时候法官会告诉你:担保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你的房子、存款、工资都要用来填这个坑。
去年杭州就发生过典型案例,王先生给表弟的装修公司担保50万,结果表弟偷偷把贷款拿去炒期货赔光。银行直接冻结了王先生的退休金账户,法院还拍卖了他家闲置的老房子。用执行法官的话说:担保人签字时有多爽快,执行时哭得就有多惨。
担保人避坑生存指南
第一招:死磕合同条款。看到连带责任必须要求改成一般保证,至少能争取先诉抗辩权。第二招:抵押优于保证。宁愿押辆车也别纯信用担保。第三招:设定担保限额。写明最多承担本金60%之类的止损线。第四招:定期查账。每月让债务人出示还款凭证,发现苗头不对立即发律师函。
有个聪明的担保人老张,每次担保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去年借款人跑路后,老张靠着对方抵押的翡翠手镯挽回80%损失。用他的话说:担保不设防,等于给人当ATM机。
灵魂拷问:担保人如何全身而退?
问题1:担保人签字后能反悔吗?
合同生效前可以撤回,但公证过的担保协议除外。有个取巧办法:在合同里加个生效条件,需担保人配偶签字确认,给自己留个后门。
问题2:主合同修改会影响担保责任吗?
未经担保人同意的变更免责。借款期限从1年改到3年,担保人可以主张只对原期限负责。但要是贷款利率从5%涨到6%,这种小改动法院不支持免责。
问题3:担保人还钱后怎么追偿?
法律赋予担保人全额追偿权,但现实很骨感。建议在担保时就让债务人签好抵押文件,或者提前做财产公证。有个狠人让债务人签了空白房屋过户委托书,成功把对方房子过户抵债。
问题4:担保期限过了还要负责吗?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最长6个月,但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期限从债务到期日开始算。有个案例债权人拖到第7个月起诉,担保人成功脱身,白白省下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