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费可以要被告承担吗

财产保全担保费可以要被告承担吗

最近有当事人拿着《财产保全申请书》问我:这担保费能不能让被告买单啊?今天咱们就从法律专业角度唠透这事儿。《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原告胜诉的情况下,财产保全担保费确实可以主张由被告承担!但重点来了——官司打输了,这笔钱您可得自己扛着。法院判决时会把担保费计入合理维权成本范畴,和诉讼费、律师费一样处理。

财产保全担保费里的潜规则

去年我经手个案子特别典型:张老板被欠了500万货款,申请冻结对方账户时花了3万担保费。胜诉后我们主张对方承担,法官当庭就问:这担保费是必要支出吗?好在张老板留了担保公司的正规发票,最终法院全额支持。

这里有个门道:担保费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三个硬指标:

1. 您是不是完全胜诉方
2. 保全金额有没有明显超标
3. 提供的担保手续是否正规

有个反例:李女士为了200万的纠纷,硬要冻结对方价值800万的房产,结果多出来的600万对应的担保费,法院一分钱都没支持。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担保费到底怎么算的?

现在市面上担保公司收费差距挺大,有的收保全金额的1%,有的收0.5%。重点提醒:法院只认合理必要的费用。北京某法院去年判例显示,超出行业指导价30%的部分,被告有权拒绝承担。

问题2:败诉了还能要回担保费吗?

这事儿真没戏!法律明确规定败诉方要承担诉讼费用。我见过最惨的案例:王先生起诉标的1000万,花了10万担保费,结果因为证据不足败诉,担保费+诉讼费+律师费全打水漂。

问题3:被告对担保费有异议怎么办?

去年深圳中院有个典型案例:被告提出担保费过高,法院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重新核算,最终核减了2万元。所以建议大家在选择担保公司时,务必保留比价过程证据。

问题4:能不能申请减免担保费?

还真有特殊通道!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免交担保。去年杭州就办过这样的案子:农民工集体讨薪案,法院协调担保公司免收了全部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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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