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期内私下买房协议书有效吗
限售期内私下签订的买房协议书很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各地政府出台的“限售政策”属于房地产调控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在审判中认为这类协议损害了公共利益,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北京某案例中,买卖双方在限售期内签协议,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买方只能拿回定金,却损失了房价上涨的机会。
为什么限售期协议容易“踩雷”?
限售期的本质是政府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设置的“冷静期”,“新房拿证后5年内不得交易”。你私下签协议,相当于绕开政策红线。哪怕双方自愿、白纸黑字签字,甚至做了公证,一旦闹上法庭,90%的法官都会判定协议无效。举个真实例子:杭州张先生买了套限售房,约定3年后过户。结果房价涨了200万,卖家反悔,法院直接宣布协议作废,张先生只能拿到20万定金赔偿,却错失买房机会。
签了这种协议会有什么后果?
最惨的情况是钱房两空!已经支付了首付甚至全款,但房子因为限售无法过户,卖家若突然负债被查封房产,你的购房款变成“普通债权”,要和其他债主一起排队分钱。更常见的是房价波动引发的纠纷:房价涨了,卖家宁愿赔违约金也要毁约;房价跌了,买家也找借口不履约。这时候协议无效,双方只能互相扯皮。
聪明人怎么降低风险?
非要“顶风作案”,这里有3个保命技巧: 1. 把定金压到最低:总房款的5%-10%,防止卖家卷钱跑路。 2. 约定高额违约金:房价的30%,增加对方违约成本。 3. 增加担保措施:让卖家抵押其他房产,或找第三方担保公司。 不过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等到限售期结束再交易!实在等不及,可以考虑“以租代售”——先签长期租赁合同,约定租满限售期后自动转为买卖合同,部分法院会支持这种操作。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签了协议但没过户,买家能要回房款吗?
可以要回,但不一定全额!《民法典》第157条,合同无效后,双方要互相返还财产。买家已付款,卖家必须退钱。但买家明知限售仍交易,被认定存在过错,法院会酌情让买家承担部分损失,利息、税费等。
问题2:协议里写“如因政策原因无法过户则不追究责任”有效吗?
这种条款无效!因为整个协议本身违法,条款再约定也改变不了性质。就像两个人签“吸毒免责协议”一样,法律根本不会认。
问题3:用“借款合同+房屋抵押”的方式绕过限售可行吗?
这是典型的阴阳合同,风险极大!卖家咬定是借款纠纷,买家需要先打官司确认房屋归属,耗时超过限售期。而且一旦被查出虚假交易,面临税务稽查,甚至被追究“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问题4:限售期只剩半年,协议能有效吗?
依然无效!哪怕限售期只剩1天,在限制解除前签订的协议都涉嫌规避政策。曾有案例中,买卖双方在限售到期前2个月签约,最终仍被法院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