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务人死亡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里存在两个关键点:第一,债务清偿以遗产价值为限,第二,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前提下承担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未偿还部分自然消灭,不得要求继承人用个人财产偿还。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全解析
当张三因意外离世,留下20万借款和一套价值50万的房产时,他的儿子张小三需要在继承房产的用20万偿还债务。这就是典型的父债子还现代版——但仅限于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张三留下的是一辆价值10万的汽车,继承人只需用这10万还债即可,剩下的10万债务不用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