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在诈骗罪中不知情且未拿钱,是否需承担退钱责任?

中间人在诈骗罪中不知情且未拿钱,是否需承担退钱责任?

中间人在诈骗案件中是否需要承担退钱责任,核心取决于其主观认知和行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和《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中间人全程不知情且未从中获利,不构成诈骗罪共犯,但因“过失”或“未尽合理义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间人若因疏忽大意促成诈骗行为(如未核实信息真实性),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过错比例承担部分退赔责任。

一、中间人的法律责任:刑事与民事的边界

很多人在遇到诈骗案件时,第一反应是“中间人必须赔钱”,但实际上法律对此有严格区分。刑事层面,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故意欺骗行为。中间人既不知情也未分赃,司法机关很难认定其参与犯罪。但民事层面则不同,《民法典》第1165条,若中间人存在过失(未核实交易真实性、轻信他人导致受害人受损),被法院判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举个真实案例:张三帮朋友李四介绍了一笔“高回报投资”,结果李四被骗50万元。事后发现张三对诈骗完全不知情,且未收取佣金。但法院认为,张三作为长期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未对投资项目尽到基本核查义务,判决其承担20%的赔偿比例。这说明:专业身份和义务是影响责任认定的关键因素。

二、“不知情”如何证明?这三点决定成败

中间人想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需重点准备以下证据:

1. 通讯记录:提供与诈骗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未参与诈骗策划;
2. 资金流水:银行账户明细显示未收取任何佣金或分成;
3. 证人证言:其他知情人士证明中间人仅起介绍作用。

即使能证明不知情,中间人存在以下行为,仍被要求退钱:
- 使用个人账户帮诈骗方收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 多次介绍同一诈骗项目给多人(被推定“应当知道”)。

三、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中间人只是转发信息,为什么也要赔钱?

答:转发行为本身不违法,但若涉及以下情形需担责:
- 转发虚假广告且收取推广费(构成广告法连带责任);
- 在特定身份下转发(如银行员工转发理财诈骗信息)。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56条明确规定,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发布的,需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2:中间人被骗子利用,能完全免责吗?

答:需分两种情况:
1. 完全无过错:如骗子伪造合同欺骗中间人,且中间人已尽核查义务,可主张免责;
2. 存在过失:如未核对对方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被认定存在过失,需按过错比例赔偿(10%-30%)。

问题3:中间人自愿退钱会影响案件定性吗?

答:不会改变刑事案件的定性,但影响民事判决。《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退赔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但对不知情的中间人而言,主动退赔需两点:
- 应在司法机关主持下进行,避免私下转账被认定为“认罪”;
- 保留书面协议,明确退赔属于人道主义补偿而非法律责任。

问题4:中间人被起诉后如何应对?

答:建议采取“三步防御法”:
1. 刑事层面:申请调取诈骗主犯的供述,证明自己未参与共谋;
2. 民事层面:举证证明已尽合理义务(如要求查看过对方资质文件);
3. 程序层面:主张“先刑后民”,要求中止民事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

(注:以上内容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整理,案件需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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