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后监管5年是否需要配合检查?
《刑法》第七十二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缓刑考验期结束后若存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则需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内接受公安机关监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罪犯,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仍需在五年内遵守监管规定,包括定期报告、接受走访检查等。而单纯缓刑未附加其他刑罚的,考验期结束后则无需再接受监管。
缓刑结束后为什么还有五年监管期?
很多网友疑惑“缓刑都服完了怎么还要管五年”,其实这涉及到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张三因犯罪被判三年缓刑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前五年缓刑考验期内要接受社区矫正,期满后主刑视为执行完毕,但附加的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仍要执行。公安机关的监管对象已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转变为公安部门,监管方式也从每日定位变为每季度到派出所报到。
监管期内要配合哪些检查?
公安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规定》,被监管人需做到: 1. 每季度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报告个人情况 2. 迁居或离开居住地需提前报备 3. 不得组织/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4. 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曾有人因未报备去外地探亲被治安处罚的案例,也有企业主偷偷担任法人代表被撤销登记并处罚款的真实事件。监管期内违反规定面临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监管期能申请免除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必须执行完毕,不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但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可申请暂缓执行,待条件消除后继续执行。
问题二:不配合检查会被重新收监吗?
答:单纯违反监管规定不会触发收监,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拒不配合监管的可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若在监管期内再次故意犯罪,则撤销原缓刑判决,与新罪数罪并罚。
问题三:监管期影响子女政审吗?
答:正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子女报考公务员、军校、警校时,在直系亲属正在服刑的政审环节会受影响。但监管期结束后(即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不再构成政审障碍。
问题四:监管期内能出国旅游吗?
答:《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属于不准出境人员。曾有案例显示,某男子在监管期内通过中介违规办理护照,在机场被边检拦截并处以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