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怎么证明是一个人的房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况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1. 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2. 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赠与给子女个人
3. 夫妻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
这三个"救命符"就像给你的房子套上了金钟罩,但怎么操作才能让法律认可?往下看!
一、实操指南:手把手教你守住婚前财产
场景1:用婚前存款全款买房
我们服务的准则是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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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省市两级司法局、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况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1. 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2. 父母全额出资并明确赠与给子女个人
3. 夫妻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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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1:用婚前存款全款买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无产权证房产归属的,若双方离婚后产生争议,需结合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还款记录等证据综合认定财产性质。法院会优先调解双方补充协议,调解不成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即便没有房产证,只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仍可主张分割权益。
最近接到个咨询挺典型的:王姐离婚时把还在还贷的房子写进协议归男方,结果三年后房产证下来男方反悔不认账。这种情况其实特别常见,关键要看协议怎么写的!协议里写明了地址、购房合同编号,还约定了贷款由谁继续还,就算没房产证法院也会认。但要是协议就简单写句“房子归男方”,那可真要扯皮了。
很多人在买房时选择贷款,但心里总有个疑问:房子还在还贷期间,房本能拿到手吗?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依法登记。即使有贷款,房本(不动产权证)依然可以办理并拿到手,但房产证上会注明抵押登记信息。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这不影响房主持有房本的权利。
很多人误以为“房本抵押给银行就拿不到了”,其实这是误解!现在的购房流程中,房本由房主保管,银行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张三贷款买了一套房,交房后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张三拿到房本后,需和银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房本上会标注“已抵押”,但房本原件仍在张三手里。银行拿的是《他项权证》,这才是抵押权的法律凭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离婚后变更按揭贷款人需满足三个条件:1)离婚协议/判决书明确房产归属 2)银行同意变更主贷人 3)新贷款人符合银行资质。若原贷款未结清,实际是解除原借款合同、建立新合同的法律行为,必须由银行、原夫妻双方共同完成法律手续。
去年帮闺蜜处理过类似案例,整个流程走下来大概需要2-3个月:
第一步:带着离婚证和财产分割协议去贷款银行,我们当时准备了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收入证明,新贷款人的收入要是月供2倍以上。银行客户经理会要求填写《个人住房借款主体变更申请表》。
买房时签的认购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很多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民法典》第495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认购协议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签署,它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约合同!
去年有个朋友买房差点吃了大亏,他以为认购书只是"意向书",随便签完回家考虑两天,结果开发商拿着协议要扣他20万定金。现实中这种案例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掰开了揉碎了讲讲认购协议的门道。
现实中确实有成功案例,但胜诉率取决于三大关键——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写没写清楚、开发商违约证据链是否完整、实际损失能不能被法院认可。最高人民法院数据,全国商品房纠纷案件中约37%的原告获得了违约金支持,但金额普遍只有诉求的30%-60%。这说明官司能打,但要做好"打折获赔"的心理准备。
去年我经手的一个案子特别典型:老王买的精装房交房时瓷砖空鼓率60%,开发商摆烂说"修可以,赔钱没门"。我们翻出合同发现质量条款写着"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明确规定空鼓率不得超过5%。拿着检测报告起诉,法院判了总房款3%的赔偿。这说明关键得看合同有没有量化标准。
农村房子被法院查封后,在查封未解除前绝对不能私自买卖!《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查封的房产属于司法限制状态,所有权和处分权受限,私自交易不仅无效,还面临法律处罚。只有解除查封后,才能合法出售。
法院查封农村房子,是因为房主涉及债务纠纷、未履行判决或欠缴款项。这时候房子虽然不能直接卖,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套”:
限售期内私下签订的买房协议书很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各地政府出台的“限售政策”属于房地产调控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在审判中认为这类协议损害了公共利益,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北京某案例中,买卖双方在限售期内签协议,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买方只能拿回定金,却损失了房价上涨的机会。
限售期的本质是政府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