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行人相撞责任原则

机动车和行人相撞责任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原则上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行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闯红灯、翻越护栏等),可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即使机动车无过错,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民法典第1173条)。这种无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交通参与者的倾斜保护。

撞了闯红灯的行人还要赔钱吗?

去年杭州有个典型案例:司机老张绿灯正常通过路口,突然冲出来个低头玩手机的行人。虽然交警认定行人全责,但法院还是判老张承担30%的医疗费。为啥呢?因为法律默认司机有高度义务,特别是看到行人时应该预判风险。不过要是行人故意撞车碰瓷,司机可以完全免责,但要拿出行车记录仪等证据。

司机无责也要赔的三大特殊情况

第一种是鬼探头,公交车刚起步就窜出个横穿马路的行人。司机视野被遮挡不算免责理由,去年成都判例显示司机仍需担责40%。第二种是儿童事故,7岁小孩突然跑出小区被撞,哪怕家长没看管好,司机最少要赔20%。第三种是夜间事故,没开车灯或超速的司机,责任比例会直线上升,曾有案例从次责变主责。

行车记录仪能改变责任认定吗?

太能了!去年北京一起事故中,行人坚称自己走斑马线,司机拿出视频显示他离斑马线还有5米。原本五五开的责任直接变成行人主责。建议司机选带夜视、广角的记录仪,保存至少一周录像。碰到事故马上备份,别等交警来了才发现内存卡坏了。

保险公司到底怎么赔?

交强险有个无责赔付的坑:哪怕司机无责,保险公司也要赔1.8万医疗费+100元财产损失。商业险就按责任比例赔,司机次责赔30%。但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这些扯皮重灾区,建议直接走诉讼。记住别私下签赔偿协议,有人收了钱转头就说伤情加重。

行人全责还要赔司机修车钱?

理论上行人得赔,但现实很骨感。上海有个案例,行人全责导致宝马维修费8万,法院判行人赔2万。考虑实际赔偿能力,法官会酌情减免。不过多数司机选择自认倒霉,毕竟起诉耗时费力,还被说欺负弱势群体。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行人闯红灯被撞,司机要坐牢吗?
答:除非司机有酒驾、毒驾或故意冲撞行为,一般不会涉及刑责。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普通闯红灯事故多为民事赔偿。

问题2:老头乐电动车算机动车还是行人?
答:定性决定生死!鉴定为机动车(多数超标电动车都是),事故按机动车之间处理,行人反要赔偿。新规明确时速超25km/h的按机动车管理。

问题3:事故后行人跑了算逃逸吗?
答:行人逃逸不影响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部分。司机应立即报警备案,调取监控锁定对方身份。

问题4:斑马线前没礼让怎么罚?
答:扣3分罚200元起步,致人受伤吊销驾照。现在很多城市用AI抓拍,车距行人3米内未减速直接算违法。

问题5:被撞后怎么谈赔偿不吃亏?
答:三要三不要:要报警要验伤要律师咨询;不要私了不要垫付不要签空白协议。伤残鉴定等满3个月再做,赔偿项目包括营养费、护理费等12项。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