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八种情形
《民法典》第538-541条规定,当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包括以下八种情形:1.无偿转让财产;2.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损害债权人利益;4.放弃到期债权;5.放弃未到期债权担保;6.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7.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8.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成立后,且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实质性降低。
老赖把房子白送亲戚怎么办?
去年我代理的一个案子特别典型:王总欠了供应商300万货款,转头就把名下价值500万的别墅过户给了小舅子。供应商起诉后,我们依据的就是第一种情形——无偿转让财产。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过户,把房子重新登记回王总名下。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在法律面前根本行不通!
关键要抓住三个证据链:转账记录证明债务关系、房产交易档案显示0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证实财产价值。记得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起诉,最长不超过5年时效期。
半价卖厂房的套路能破解吗?
做建材生意的张老板遇到过更狡猾的操作:债务方把市值800万的厂房以400万卖给关联公司,表面看着是正常交易,实则暗藏猫腻。我们调查发现买家实际控制人就是债务人的亲弟弟,这就是典型的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
这类案件取证讲究策略:要调取同期同地段类似厂房的成交价,要证明买卖双方的关联关系,要核算实际资产价值。有个诀窍是查银行流水,买方付款后资金又回流到债务人账户,基本就能坐实恶意转移财产。
放弃债权担保也能撤销?
很多人不知道,债权人连债务人摆烂行为都能管!李总对外有500万债权,本来有房产抵押担保,他却偷偷和对方签协议放弃抵押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撤销放弃担保的行为。
去年我们团队办过一个经典案例:债务人放弃了对第三方的应收账款质押权,导致偿债资产减少200多万。法院判决恢复质押权登记时,对方财务总监当场傻眼。记住,不管放弃的是到期债权还是担保物权,只要影响偿债能力,债权人都能出手干预。
常见问题解答
Q1:发现债务人把车子送给朋友了,还能追回来吗?
可以!只要满足三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赠与之前;2.赠与导致还债能力不足;3.在1年诉讼时效内。立即收集车辆过户记录、评估报告等证据起诉,成功率高达90%以上。
Q2:债务人把设备低价卖给亲戚,怎么认定明显不合理低价?
低于市场价70%就算明显不合理。市场价100万的设备只卖30万,除非能证明设备存在重大瑕疵,否则法院会直接推定恶意转让。建议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收集同型号设备的市场成交记录作对比。
Q3:债务人公司给老板发天价奖金算转移财产吗?
这种情况构成变相转移!发放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薪酬范围,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奖金发放行为。去年苏州法院就判过类似案例,公司拖欠货款期间给高管发放超额分红,最终被判决追回超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