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八种情形

《民法典》第538-541条规定,当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包括以下八种情形:1.无偿转让财产;2.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损害债权人利益;4.放弃到期债权;5.放弃未到期债权担保;6.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7.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8.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成立后,且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实质性降低。

老赖把房子白送亲戚怎么办?

去年我代理的一个案子特别典型:王总欠了供应商300万货款,转头就把名下价值500万的别墅过户给了小舅子。供应商起诉后,我们依据的就是第一种情形——无偿转让财产。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过户,把房子重新登记回王总名下。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在法律面前根本行不通!

关键要抓住三个证据链:转账记录证明债务关系、房产交易档案显示0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证实财产价值。记得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起诉,最长不超过5年时效期。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八种情形

半价卖厂房的套路能破解吗?

做建材生意的张老板遇到过更狡猾的操作:债务方把市值800万的厂房以400万卖给关联公司,表面看着是正常交易,实则暗藏猫腻。我们调查发现买家实际控制人就是债务人的亲弟弟,这就是典型的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

这类案件取证讲究策略:要调取同期同地段类似厂房的成交价,要证明买卖双方的关联关系,要核算实际资产价值。有个诀窍是查银行流水,买方付款后资金又回流到债务人账户,基本就能坐实恶意转移财产。

放弃债权担保也能撤销?

很多人不知道,债权人连债务人摆烂行为都能管!李总对外有500万债权,本来有房产抵押担保,他却偷偷和对方签协议放弃抵押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撤销放弃担保的行为。

去年我们团队办过一个经典案例:债务人放弃了对第三方的应收账款质押权,导致偿债资产减少200多万。法院判决恢复质押权登记时,对方财务总监当场傻眼。记住,不管放弃的是到期债权还是担保物权,只要影响偿债能力,债权人都能出手干预。

常见问题解答

Q1:发现债务人把车子送给朋友了,还能追回来吗?

可以!只要满足三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赠与之前;2.赠与导致还债能力不足;3.在1年诉讼时效内。立即收集车辆过户记录、评估报告等证据起诉,成功率高达90%以上。

Q2:债务人把设备低价卖给亲戚,怎么认定明显不合理低价?

低于市场价70%就算明显不合理。市场价100万的设备只卖30万,除非能证明设备存在重大瑕疵,否则法院会直接推定恶意转让。建议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收集同型号设备的市场成交记录作对比。

Q3:债务人公司给老板发天价奖金算转移财产吗?

这种情况构成变相转移!发放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薪酬范围,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奖金发放行为。去年苏州法院就判过类似案例,公司拖欠货款期间给高管发放超额分红,最终被判决追回超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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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