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主要针对债权请求权。简单说就是别人欠你钱不还、合同违约要赔偿、侵权造成损失这类需要对方还债的情况。但法律特别规定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5种情形:①要求停止侵害等物权保护 ②不动产物权登记 ③抚养费/赡养费 ④存款本息请求权 ⑤债券本息请求权。这些特殊权利就像开了永久会员,随时可以主张。

诉讼时效就像权利保质期

最近接到个咨询特别典型:老王2015年借给朋友20万,准备起诉才发现过了3年时效。这就是典型的债权请求权过期案例。但是老王2015年买的房子被开发商一房二卖,他任何时候都能主张房产登记,这种物权保护不受时效限制。

有个离婚案子很有意思:张女士离婚5年后才发现前夫隐藏了婚内股票账户,法院依然支持分割财产。因为《民法典》第1092条,发现财产隐匿的时效从发现之日起算,这种特殊情况就突破了常规时效限制。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所有民事案件都适用诉讼时效吗?

当然不是!去年有个农民工讨要10年前工资的案子,法院照样判企业支付。因为劳动报酬属于《民法典》196条明确排除的特殊情形。还有像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种形成权,也不受时效限制,去年就有购房者成功推翻20年前签订的阴阳合同。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问题2:人身伤害赔偿有没有保质期?

分两种情况:是交通事故这类明显受伤的,从事故发生起算3年;但是医疗事故导致后遗症,像有个患者做完手术5年后才发现神经损伤,时效从确诊损害之日起算。特别提醒:造成人身损害超过20年,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不再保护。

问题3:过了时效还能不能起诉?

当然可以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去年就有个案例:李女士拿着5年前的借条起诉,被告没提时效抗辩,法院照样判还钱。但对方在法庭上提出时效问题,就像开了免债金牌,这时候原告基本就败诉了。

问题4:怎么让过期的权利复活?

法律留了3个后门:①让对方重新写还款计划 ②争取部分还款记录 ③通过催收录音取证。去年有个案例,债主在微信上发什么时候还钱,对方回了句年底想办法,这就构成时效重新计算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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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