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网络著作权侵权权利纠纷哪里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权利纠纷的管辖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的判定遵循以下原则:
被告住所地原则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营业地或注册登记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原则
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
- 侵权行为实施地:通常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例如侵权内容上传的服务器所在地。
- 侵权结果发生地:可涵盖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在地为侵权结果实际发生地(如侵权行为对其权益造成直接影响),则原告住所地法院可能具备管辖权。协议管辖例外
若原被告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管辖协议,可优先适用协议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平台)时,可依据其住所地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地(如服务器所在地)确定管辖。
实务操作要点:
- 原告通常倾向于选择便于己方诉讼的法院,例如本地法院。此时需提供侵权内容可访问性证据(如公证保全的本地访问记录),证明侵权结果发生于该地。
- 被告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需审查侵权行为与管辖地之间的实质关联性。
- 涉及多被告时,若存在共同被告,原告可选择任一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特殊情形:
若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6条,由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法院管辖。
参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中明确,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需体现“实质性联系”原则,避免原告滥用管辖权选择权。例如(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172号判决指出,仅凭网络可访问性不足以认定管辖连接点,需结合具体侵权行为与地域的关联性综合判断。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明确规定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网络环境中,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以及被侵权人发现侵权内容的终端设备所在地。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四条将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细分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第二十五条明确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该解释赋予原告选择向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法院(通常为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专门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确认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以及权利人以发现侵权内容向法院起诉的所在地。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所在市的辖区内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等十一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此类案件一般由互联网法院专属管辖。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虽未直接规定管辖问题,但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实体法依据,与程序法管辖规则形成体系化衔接。
管辖实践中的核心要素包括:被告住所地法院始终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实施地涵盖服务器所在地、上传终端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可指向原告住所地;涉网案件可能适用互联网法院专属管辖。原告通常可根据自身诉讼便利选择管辖法院,但需注意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限制。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与被告所在地的确定需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特性分析。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认定通常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为依据,包含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及侵权结果发生地。前者指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服务器、终端设备物理位置,后者可理解为被侵权作品传播所及的终端用户所在地。实务中需通过技术手段固定服务器IP地址、域名备案信息等证据锁定设备所在地。
被告所在地的认定遵循《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则,自然人采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法人或其他组织则依据注册登记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其ICP备案信息、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地址具有直接证明效力。若被告为个人且住所不明,可通过其注册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归属地、常用登录IP地址等推定经常居住地。
需特别关注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特殊性:当被诉行为包含上传、下载、在线浏览等环节时,作品上传行为的服务器所在地、提供内容分发服务的节点位置均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实施地。对于侵权结果发生地,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在区域属于作品可被访问的传播范围,则该地法院可能具备管辖权。建议起诉前通过公证方式固定侵权内容传播地域范围的证据,例如在不同地理位置使用设备访问侵权内容的录屏记录。管辖权争议频发的场景中,原告可选择最有利于举证或执行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