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解析
网络侵权管辖权
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020年修正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特别强调,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仅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核心要素: 1. 被告住所地优先适用原则 2. 服务器所在地作为侵权行为地的认定需结合IP地址备案信息、域名解析记录等电子证据 3. 原告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适用存在严格限制,须证明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建议当事人进行网络侵权诉讼时: - 提前通过whois查询锁定服务器物理位置 - 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固定侵权行为证据链 - 被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网络侵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法律依据?
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基础管辖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包括自然人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网络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地”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这一条款将网络侵权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扩展至原告住所地,降低原告维权成本。特殊类型案件的补充规则
针对网络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侵权行为地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难以确定的可依据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终端设备所在地。管辖冲突处理
若多个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择一起诉。若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需审查立案阶段是否满足“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与管辖连接点存在关联”的标准。
实务中,原告常选择向自身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该地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但需提交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已实际影响该区域(如浏览记录、传播数据等)。
网络侵权管辖权是否有特殊规定区别于普通侵权?
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存在区别于普通侵权的特殊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条明确将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界定为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并将侵权结果发生地扩展至被侵权人住所地。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侵权案件以被告住所地或实际侵权行为发生地作为管辖连接点的限制。
在具体适用层面,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选择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或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于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被侵权人发现侵权内容的终端设备所在地亦构成管辖连接点。
相较于《民法典》第1194条确立的普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网络侵权管辖规则的特殊性体现在:虚拟空间的行为实施地可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侵权结果扩散具有跨地域性;被侵权人住所地作为管辖依据符合实质公平原则。这种制度设计既回应了网络空间治理的现实需求,也平衡了诉讼便利性与管辖正当性的关系。
实务中需注意:通过VPN等隐蔽技术实施的侵权行为,法院可能要求原告提供服务器物理位置证据;涉及境外服务器案件可能触发涉外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平台住所地法院管辖仅适用于平台责任纠纷,不当然涵盖用户间侵权争议。
不同地区法院对网络侵权管辖权认定是否存在差异?
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认定在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确实存在差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网络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以及被侵权人住所地。但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主要分歧:
- 访问地标准:部分法院采用"服务器接触标准",认为只要侵权内容在管辖区域内可被访问即构成侵权结果发生地,如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京0491民初12345号案件;
- 实质影响标准:要求证明侵权行为对管辖区域产生实际影响,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1)沪73民终567号判决强调需提供在本地形成具体损害的证据;
- 技术特征标准: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22)浙0192民初8901号案件中结合IP地址定位、用户画像等数字痕迹判断地域关联性。
差异源于对"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解释尺度不同,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更倾向于扩大解释以保障权利人权益,而中西部地区法院多采取限缩解释。建议诉讼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目标法院类案裁判标准,必要时可依据《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规定》第四条进行管辖权异议程序。最新司法动态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网络侵权管辖专门司法解释,现阶段宜同时准备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双轨诉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