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这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这份合同就相当于在法律的雷区蹦迪——随时被认定无效。
为什么农民房买卖总在打官司?
老王去年花50万买了套城中村自建房,现在拆迁补偿涨到300万,原房东突然拿着《土地管理法》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这样的剧情每天都在真实上演。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核心在于保护农民的居住权和农村土地秩序。但现实情况是,大量"小产权房"交易仍在暗流涌动,这就形成了"合同签了白签,房子住了白住"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