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住房公积金

每当看到工资条上的"五险一金",很多劳务派遣朋友都会盯着那个"一金"发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里的关键词是"在职职工",而劳务派遣人员本质上是通过三方协议形成的用工关系。

最高院典型案例明确指出: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住房公积金缴纳义务。也就是说,不管用工单位是否配合,派遣公司这个"名义东家"都躲不开这个法定义务。但现实比法律条文复杂得多...

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工的公积金困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我有个朋友小王,在苏州某电子厂做了3年派遣工,每月工资5000多,但公积金账户始终是0。问人力得到的回复总是:"咱们是派遣工,厂里正式工才有这个待遇"。这种说法其实在打法律擦边球,很多派遣公司玩着"异地参保"的把戏——把员工社保公积金缴在三四线城市,按最低基数缴纳。

更魔幻的是,有些派遣合同里会写着"公积金福利由用工单位决定"。这明显是霸王条款!住建部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将法定义务转嫁给用工单位。就像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说洗碗是厨师的责任,这明显不合理。

手把手教你维护公积金权益

去年深圳有个经典案例,某快递公司的200多名派遣工集体维权,最终追回公积金差额300多万。他们用的方法很简单:第一步收集3年工资流水,第二步到公积金中心填《维权申请表》,第三步等着执法部门上门查账。整个过程比想象中容易得多。

特别提醒各位,很多地方的手机APP就能自助查询。上海的"随申办",输入身份证号就能看到单位每月该交多少、实交多少。发现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完全可以要求差额补缴。记住,追缴时效是3年,别让血汗钱白白蒸发!

关于劳务派遣住房公积金的灵魂拷问

Q1:派遣公司说用工单位不给他们交,所以没法给我们交?
这是典型的踢皮球!法律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才是缴费主体,和用工单位无关。就像租房中介不能因为房东没给钥匙就不履行合同。

Q2:合同里没写公积金条款,是不是就不用交了?
千万别被忽悠!住房公积金是法定强制福利,就像劳动合同必须买社保一样。即便合同只字未提,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Q3:公司说把公积金折现发到工资里更划算,该同意吗?
这是违法行为!公积金账户的钱能享受免税、低息贷款等政策红利。折现不仅损失这些福利,一旦被查实,公司要补缴,你拿到的钱还得退回。

Q4:刚入职的派遣工,试用期要不要交公积金?
必须交!从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起就得缴纳。有些公司说转正后才交,这属于变相克扣福利,可以直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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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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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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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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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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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