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撤出公积金贷款

离婚后一方撤出公积金贷款

《民法典》第1087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一方要求撤出公积金贷款,需明确两点:第一,公积金贷款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需分割;第二,贷款账户变更必须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再由产权方申请变更贷款人信息,原贷款人才能合法撤出贷款关系。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处理的三大核心步骤

第一步:白纸黑字定协议。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标注:房屋归XX方所有,自XX日起由该方单独承担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配合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记得要到房产地址和贷款账号,别用相关贷款这种模糊表述。

第二步:备齐证件跑流程。需要准备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特别提醒: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要带着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权属证明。建议提前在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避免白跑一趟。

第三步:债务交割要彻底。成功变更贷款人后,记得办理三件套:1.到银行解除原贷款人的银行卡代扣;2.修改公积金中心预留电话;3.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抵押人信息。曾有案例因为没变更抵押信息,导致卖房时前配偶不配合,白白损失十几万。

这些坑千万别踩!过来人的血泪教训

案例一:王女士离婚时口头约定前夫继续还贷,结果对方逾期9次。因为贷款合同没变更,银行把两人都列入征信黑名单。提示:只要贷款合同还有你名字,哪怕离婚协议写得再漂亮,银行照样找你追债。

案例二:李先生以为房子判给前妻就万事大吉,没想到公积金中心还在按月划扣他的公积金。原来变更贷款人要主动申请停止代扣,系统不会自动终止。等发现时已被多扣2年公积金,追讨过程堪比西天取经。

最坑的是共同还款人问题。很多夫妻离婚时不知道,即便变更了主贷人,当初办理贷款时添加了共同还款人,这个身份不会自动解除。必须要求银行出具《共同还款关系解除确认书》,否则将来贷款出现风险,银行仍有权向双方追偿。

常见问题解答

离婚后能单方面撤出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必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对方不配合,只能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有个取巧办法:带着生效判决书去公积金中心,他们可以直接协助执行变更手续。

贷款没还清怎么办理过户?

现在全国有30多个城市开通带押过户。以北京为例,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不用先还清贷款就能直接过户。但要公积金贷款部分需要新旧贷款人资质审核,商业贷款部分有额外要求。

对方拒不配合怎么办?

建议走三步棋:1.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启动行政调解;2.申请法院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方恶意拖延,可以主张逾期产生的利息损失。记得每次沟通都要保留录音或书面记录。

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重点准备四样材料:生效判决书原件、执行申请书、对方拒不履行的证据、房产抵押信息。执行法官会直接对接公积金中心,20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涉及外地公积金中心,执行周期延长至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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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