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砖头袭击时还手,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到被人用砖头袭击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以下三点: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是否具有必要性、防卫手段是否超过合理限度。
砖头作为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工具,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甚至死亡。袭击者正在用砖头实施暴力攻击,受害者为保护自身安全进行反击,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但需防卫行为必须与侵害行为的危险性相匹配。若袭击者已被制服或停止攻击,继续反击则构成防卫过当。
砖头袭击下的正当防卫如何界定?
当一个人被砖头袭击时,法律允许的防卫行为并非无限制。张三被李四用砖头砸中头部流血,张三夺过砖头反击致李四受伤,这种情况大概率属于正当防卫。因为砖头属于致命性工具,受害者的还手行为是为了阻止正在发生的严重侵害。
但很多人会纠结“还手程度”。袭击者被推倒后已丧失攻击能力,受害者仍用砖头多次击打对方头部致其死亡,这就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法律强调“必要性”和“紧迫性”,即防卫手段应以制止侵害为限,而非报复或过度反击。
为什么有人觉得“还手就是互殴”?
过去一些案件中,司法机关曾存在“各打五十大板”的倾向,只要双方动手就被定性为互殴。但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明确:面对暴力侵害时,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侵害者伤亡,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案”中,于海明夺刀反杀刘海龙被认定正当防卫,这一判决改变了公众对防卫限度的认知。被砖头袭击时还手是否算互殴,需结合现场情境综合判断。若受害者没有主动挑衅,且反击行为针对的是现实、紧迫的危险,则更被法律支持。
常见问题:关于砖头袭击与正当防卫的疑惑
问题1:对方先动手用砖头砸我,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答:关键看侵害是否仍在持续。对方正在用砖头攻击你,你还手制止属于正当防卫;但对方已停止攻击(砖头脱手逃跑),继续追击构成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问题2:防卫时造成对方重伤或死亡,会被判刑吗?
答: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侵害行为的危险性。
问题3:对方拿砖头威胁但还没动手,我能先反击吗?
答:不能。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对方仅持砖头威胁但未实施攻击,反击被认定为“假想防卫”或故意伤害。正确做法是迅速逃离并报警。
问题4:多人用砖头围攻我,我拿工具反击算过当吗?
答:面对多人持砖头围攻,受害者可使用工具(如棍棒)自卫。只要反击行为是为了制止围攻,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方逃跑后仍追击),可认定为正当防卫。法律对群体暴力侵害的防卫限度更为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