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无法认定对谁有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当交通事故证据不足以明确责任时,交警部门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而非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会直接判定对某一方有利,而是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当事人——谁主张索赔,谁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就像张三和李四在没监控的路口撞车,双方都拿不出新证据,最终各打五十大板。
真实案例告诉你:责任说不清时会发生什么
去年在杭州某工业园区,两辆电动车在丁字路口相撞。路口监控刚好坏了,双方都坚称自己绿灯直行。交警调了周边三个商铺的监控,画面要么被树挡住,要么角度不对。出具的证明书上只有事故时间、地点和车辆信息,责任栏直接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