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要说清楚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咱们得先看看《民法典》第178条怎么规定的。连带责任就像几个人被法律用绳子绑在一起,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人要全部赔偿。不过法律也留了解绑的绳子,当某人的行为和其他人完全没关系,或者当事人早就约好了各管各的,这时候就能避免被拖下水。下面咱们掰开了揉碎了讲讲这些特殊情况。
一、意外事件:天上掉锅我不背
去年我朋友装修房子,工人没固定好阳台栏杆,结果大风把栏杆吹下去砸了别人的车。物业要告业主和装修公司连带赔偿,结果法院判业主不用赔。为啥?因为业主既没指挥施工,也不知道安全隐患,纯粹是天气原因导致的意外。这就属于《民法典》1165条说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