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蹭车走了属于逃逸吗

停车场蹭车走了属于逃逸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逃离现场的行为。而在停车场剐蹭他人车辆后离开,若存在主观故意逃避责任的情形,则完全被认定为逃逸。但要的是,停车场是否属于道路范畴存在争议,部分法院判决中会将经营性停车场视为公共通行场所,适用交通法规。

停车场蹭车那些你必须知道的事

上周朋友老张在商场停车场倒车时,后视镜蹭到隔壁奔驰车。他看四周没人,抱着侥幸心理直接开走了。结果三天后交警找上门,奔驰车主通过监控锁定他的车牌,现在不仅要赔2万修车费,还面临扣12分处罚。这种停车场逃逸每天都在上演,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其实停车场事故处理有窍门:去年有个案例,李女士在小区地库挪车时轻微刮花邻居车门,她马上在挡风玻璃留下字条说明情况,双方通过保险公司顺利解决。这个操作既避免了逃逸风险,又维护了邻里关系。

常见问题答疑

1. 蹭了车没感觉到,算逃逸吗?

关键看能否证明不知情。杭州法院判例显示,刮蹭痕迹明显(如长达30cm的刮痕),法院不会采信不知情辩解。建议发现事故后立即查看车身,用手机拍摄全景视频留存证据。

2. 停车场逃逸怎么处罚?

除了要全额赔偿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处200-2000元罚款,记12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还面临15日以下拘留。曾有案例因剐蹭后逃逸导致对方车辆漏油引发火灾,最终被判刑6个月。

3. 私了后离开算逃逸吗?

必须拿到书面凭证!王先生曾与对方车主口头协商赔偿500元,结果对方转头报警说他逃逸。正规做法是:拍摄现场照片、签署赔偿协议、交换驾驶证复印件,最好有第三方见证。

4. 找不到车主该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报警备案,在车上留下联系方式,用手机拍摄全程视频记录。某车主在商场剐蹭后苦等2小时未果,通过服务台广播寻人,这种行为反而能成为免责证据。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