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我肇事逃逸但我不知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和《刑法》第133条,肇事逃逸指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逃离现场。法律认定的核心在于主观故意,你确实因视线盲区、轻微剐蹭未察觉等情况离开,理论上不构成逃逸。但现实中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确实不知情,否则被推定为逃逸。建议立即联系律师,保存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等证据,并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申请复核。

交警说我肇事逃逸但我不知道

被认定肇事逃逸怎么办?手把手教你应对

上周朋友小王就遇到这事:早上开车上班感觉颠了一下,以为是压到石子。结果下午交警找上门说他撞了外卖电动车后逃逸。吓得他赶紧找我咨询,我给他支了三招:

第一招:冷静复盘行车路线 把当天行车路线图画出来,标注发生剐蹭的路段。小王仔细回忆后发现,在XX路口右转时确实有个外卖员突然变道,当时后视镜没看到异常。

第二招:证据收集要快准狠 马上去调行车记录仪,结果发现记录仪内存满了!幸好手机导航有全程录音,录到当时咚的声响后小王说了句什么鬼东西。这个关键证据后来成为重要佐证。

第三招:主动配合别硬刚 带着4S店出具的车辆痕迹鉴定报告去交警队,证明车辆右侧划痕是三天前就存在的旧伤。最终通过复核撤销了逃逸认定,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个救命证据你必须知道

杭州法院有个经典案例:司机李师傅被指控剐蹭后逃逸,靠三个证据翻盘:①小区门禁记录显示离开时车身完好 ②手机导航记录证明未途经事发路段 ③汽修厂证明划痕是三天前维修遗留。记住这些黄金证据:

1. 行车记录仪原始文件(千万别覆盖)
2. 手机定位轨迹(打开地图软件行程记录)
3. 车辆维修记录(4S店出具有公信力)
4. 目击证人联系方式(路边商户最管用)
5. 当时通话记录(证明力分散的合理解释)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交警说我撞了车,但我完全没感觉怎么办?

建议三步走:①要求查看监控视频,特别车辆接触瞬间的画面 ②申请第三方机构做车辆痕迹鉴定 ③查询事发时车载电子系统数据(如特斯拉哨兵模式)。去年成都就有司机通过EDR数据证明当时车速仅15km/h,不造成指控的损伤。

问题2:对方过了三天才报警,还能定我逃逸吗?

关键看证据链是否完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逃逸认定不受报案时间限制。但时间越长对你越有利,可以主张:①现场变动导致无法准确认定 ②对方存在讹诈嫌疑。记得要求交警提供完整的视频证据链。

问题3:交警直接扣车扣证合法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只有在需要收集证据时才能扣留车辆,且不得超过30日。交警不出具书面扣留凭证,你可以当场提出异议并录音录像,必要时拨打12389警务督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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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