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交通事故后逃逸需要满足明知发生事故和故意逃避责任两个要件。实务中以下6种情形不会被认定为逃逸:①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事故而离开;②为抢救伤者需离开现场;③现场等待但未及时表明身份;④因人身安全受威胁暂时躲避;⑤车辆被撞击后无法继续行驶;⑥有证据证明已采取必要救助措施。这些情形核心在于缺乏主观逃避责任的故意。

开车撞到护栏后离开,为什么不算逃逸?

去年老张深夜开车撞坏隔离带,因为急着接急诊的老婆,拍完现场照片就走了。第二天主动去交警队处理,这种情况就不算逃逸。关键点在于:第一他拍了照固定证据,第二主动配合处理,第三有合理理由离开。就像法律规定的为抢救伤者需离开现场,这时候生命权高于交通管理秩序,不会算逃逸。

酒驾的人出事故后离开,算不算加重处罚的逃逸?

有个真实案例:老王酒驾蹭了别人的车,吓得躲到附近公厕醒酒,两小时后主动投案。这种情况算逃逸!因为酒驾本身违法,离开现场是为了掩盖酒驾事实,属于典型的逃避法律追究。但是被撞车主拿刀威胁,肇事者暂时离开现场报警,这就不算逃逸。所以关键看离开时有没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

常见问题答疑

Q1:对方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算逃逸吗?

要看离开时间和目的。小李撞人后开车到500米外便利店买止血药,10分钟内返回救助,这种不算逃逸。但离开2小时等警察来了才出现,即便返回也算逃逸。法律看重的是是否持续履行救助义务。

Q2:车辆故障导致无法停车,需要承担责任吗?

去年有起案例:货车司机因刹车失灵撞车,车辆滑行300米才停下。这种情况只要有行车记录仪证明机械故障,就不构成逃逸。但司机需立即报警并在安全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否则被认定未尽到必要义务。

Q3:送伤者去医院没保护现场,会被认定逃逸吗?

这种情况恰恰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司法解释,肇事者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只要及时报警并在事后配合调查,不仅不算逃逸,还是积极履责的表现。但切记要保留送医记录、医院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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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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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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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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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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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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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