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医疗费分担:重大疾病费用追偿
《民法典》第1084条、1085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包括承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对于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追偿问题,法律明确规定:若一方未按约定或法院判决承担费用,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追偿。重点在于必要且合理的医疗开支认定,尤其是涉及癌症、器官移植等高额治疗项目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能力、医保报销情况、费用必要性等因素进行裁量。
离婚后孩子得重病,医疗费到底该怎么分?
最近接到个咨询,王女士离婚后独自带娃,7岁儿子确诊白血病,前夫每月只给2000抚养费,根本不够化疗费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其实法律早有规定,重大疾病医疗费属于常规抚养费之外的额外支出,父母需要共同承担。
举个例子,小明需要50万骨髓移植费用,医保报销20万后还剩30万缺口。这时候父母要收入比例分摊,父亲月入2万,母亲1万,那父亲要承担20万,母亲10万。但要三点:
1. 必须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原件
2. 及时通过微信/短信要求对方分担费用
3. 对方推诿,6个月内必须起诉
追讨医疗费必知的5个实战技巧
去年帮客户处理过一起脑瘫儿童康复治疗费纠纷,出这些经验:
① 治疗前先发书面通知给对方,列明预估费用
② 优先使用孩子医保和商业保险
③ 大额支出要提前做司法鉴定确认必要性
④ 微信聊天记录记得保存原始载体
⑤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让医院先治疗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对方月薪3万却只愿每月多给2000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最高法院案例,对于年收入超过36万的高收入方,法院会判决承担70%以上的重大疾病费用。记得准备:
- 对方银行流水
- 孩子诊断证明
- 费用明细清单
问题2:协议写了抚养费包含所有医疗费还能追偿吗?
答:特殊情况下可以!当时无法预见重大疾病发生,《民法典》533条情势变更原则,可以要求重新协商。有个真实案例:协议签定时孩子健康,3年后突发先天性心脏病,法院最终支持了额外费用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