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属于协议管辖的一种形式,核心目的是通过事前协商减少未来的管辖争议。这种约定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产纠纷只能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是必须明确,写明任何一方均可向己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有人偏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想象一下,A公司在北京,B公司在上海,双方签合约定发生争议由各自所在地法院管辖。这种设计其实暗含了心理博弈——双方都觉得自己主场作战更有利。:

1. 公平感拉满:谁也不吃亏,谈合作时更容易达成一致。 2. 起诉主动权:真闹掰了,哪方先起诉就能选对自己更便利的法院。 3. 防止对方玩拖字诀:只约定单方所在地管辖,弱势方因距离远、成本高而放弃维权。

不过,这种约定也有坑!双方在不同法院起诉,导致抢管辖权的尴尬局面。曾有案例显示,某合同纠纷中两地法院都立案,只能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白白浪费了3个月时间。

签这类条款要的3个致命细节

细节1:表述必须清晰! 千万别写争议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字会导致条款无效。正确写法是任何一方均可向己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细节2:检查有没有专属管辖雷区 是建设工程合同,即便约定了双方所在地法院,最终也得去工程所在地打官司。曾有装修公司败诉,损失上百万。

细节3:提前评估执行难度 你是杭州公司,对方在乌鲁木齐,就算你在杭州胜诉,执行阶段还得跑新疆。这时候不如直接约定仲裁,全国都能执行。

常见问题一:约定两地法院,到底该去哪个起诉?

答:谁先起诉谁定!法律上这叫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变通。甲方在北京起诉,乙方就不能再在上海重复立案。但两地法院同一天收到诉状,就要看哪边先立案,或者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

常见问题二:消费者合同能这么约定吗?

答:风险很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格式条款中约定消费者到经营者所在地起诉的,被认定为无效。某电商平台在用户协议里写争议由平台所在地法院管辖,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条款无效,坚持在自己住所地起诉。

常见问题三:合同无效会影响管辖约定吗?

答:不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即使合同整体无效,管辖条款的效力仍独立存在。就像房子塌了,地基还在,打官司还得按原来约定的地点来。

常见问题四:跨国合同能这样操作吗?

答:要特别小心!约定国内外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引发国际司法冲突。建议跨境合同直接约定仲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既能避免管辖权争夺,裁决又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可执行。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