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套房以后都是属于自己吗
站在售楼部看着户型图,很多人下意识觉得"买下这套房就彻底属于我了",但法律上还真不是这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品房交易中你买到的其实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组合套餐。房子本身确实是你的永久财产,但脚下的土地只是国家租给你的——住宅用地最长租期70年,商业用地40年,到期后按《民法典》359条自动续期,不过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你拥有的是"带租约的房产",这才是法律层面的完整答案。
你以为的"完全拥有"藏着这些坑
上周刚收房的张姐就吃了闷亏,装修时想在承重墙上开个门洞,物业直接带着红头文件上门制止。原来购房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不得擅自改动主体结构",她以为自家房子能随意改造的想法落了空。更别说那些买顶层送阁楼的套路,很多赠送面积压根没产权,遇到拆迁赔偿时哭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