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超过3年法院受理吗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物业公司超过3年未主张权利,业主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但重点在于:法院仍然会受理案件!只是业主提出时效抗辩后,物业丧失胜诉权。欠费至今未催缴,起诉就面临时效问题,但法院仍要开庭审理时效是否真的届满。
物业费诉讼背后的法律门道
很多人以为超过3年就能高枕无忧,实际上这里藏着三个关键点:
1. 时效从哪天开始算?
不是简单按缴费截止日计算!物业中途发过催缴函,或者业主有过部分缴费,时效会重新计算。1月欠费,物业12月发过律师函,时效就延续到2026年12月。
2. 物业公司的催收骚操作
有物业专门在2年11个月时发催款短信,这样既延长了时效,又能保留证据。更狠的会在小区公告栏贴催缴通知,主张已履行告知义务。业主没看到?不好意思,法律上视为已送达!
3. 开庭时必问的三个问题
法官最关注:物业是否持续催缴?业主是否明确拒绝缴费?有没有特殊情况(如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不达标)?曾有个案子业主拿出20张报修未处理的照片,最终法院判减免30%费用。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物业说发过短信就算催收,真的有效吗?
关键看证据!需要物业提供短信发送记录、接收号码机主证明。业主换了手机号没告知物业,这种催收无效。最好让物业出具加盖通信公司公章的发送记录。
问题2:房屋空置3年还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上必须交!但有些省市允许打折。江苏规定空置房可减免20-30%,需要提前向物业报备。不过就算空置,超过3年未催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
问题3:收到传票才发现被起诉怎么办?
立即做三件事:1.查缴费记录确认欠费时间 2.找物业催收证据 3.准备服务质量差的证据。有个案例业主找出电梯故障维修记录78次,法院直接判物业费打7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