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除斥期间3个月

《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三个月。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存续固定期限,不同于诉讼时效,它不会因任何事由中断或延长。你在网购时遭遇欺诈,从发现商家作假的那天开始,必须在三个月内起诉撤销合同,否则这个权利就过期作废。

这三个月到底怎么算?看这几个生活场景就懂

张三去年买了辆二手车,今年3月1日做保养时才发现是事故车。这时候他的三个月撤销权期限就从3月1日开始计算,到6月1日截止。要是张三在5月31日向法院起诉,完全来得及;但若拖到6月2日,哪怕只晚1天,法院也会直接驳回。

更隐蔽的情况是李四被老板逼着签了担保合同,当时被迫签字但没敢声张。直到半年后离职时才收集到录音证据,这时三个月期限就从取得录音的次日开始算起。不过要最长保护期五年,像王五十年前被忽悠签的合同,现在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90%的人都会踩的三大误区

第一个坑是找律师咨询就算维权。很多人觉得向律师咨询过就能暂停计时,实际上找律师、发律师函都不会影响除斥期间计算。第二个误区是对方同意协商就能延期,即便对方口头承诺补偿,三个月期限仍会继续流逝。最惨的是第三个误区——以为分期付款能分段计算,实际上整个合同的撤销权都从首次发现问题时开始计算。

教你三招保住黄金维权期

第一招是证据固化三步走:发现问题的当天立即拍照录像、24小时内做证据公证、7天内完成司法鉴定。第二招时间管理双保险:在手机设置三个提醒(第30天、60天、85天),用邮政EMS寄送书面通知(邮戳日期就是凭证)。第三招组合拳出击: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时同步准备起诉材料,确保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

撤销权除斥期间3个月

常见问题解答

Q1:发现被骗当天就报警,三个月期限会暂停吗?

不会!报警、调解等行为都不影响除斥期间计算。去年有个真实案例,赵六在被骗后立即报警,警方立案侦查了半年,等他想起要撤销合早已超过三个月,最终败诉。正确的做法是报警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Q2:疫情期间被隔离导致错过期限怎么办?

这种情况有转机。最高院指导意见,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行使权利的,可以适用不可抗力规定。但需要提供隔离证明、核酸检测记录等全套证据,且要在解除隔离后10日内补办手续。建议被封控时立即通过线上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Q3:网购商品半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能撤销吗?

要分两种情况:是表面瑕疵(如衣服破洞),签收时就应当发现,三个月期限从签收日计算;是隐藏缺陷(如手机主板暗病),从实际发现故障那天算起。但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特殊规定,这两个制度要区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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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